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
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大纲变动后,执业药师考试科目及类型要求:
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2、3、4四个科目,从事中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5、6、7四个科目。
下面是每个里面所包含的考试科目,建议在选择前先看看考试2015年的考试大纲,看看所包括的内容,根据自身情况判断。
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含药剂学、药物化学、药理学、药物分析
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临床药物治疗学、临床药理学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含中药学、中药化学、中药炮制学、中药药剂学、中药药理学、中药鉴定学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临床中药学、中成药学和方剂学
这个主要是看个人的基础,中药与西药的考试科目根据每年学员的反应情况看都有各自的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