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开出的普通发 票,与增值税专用发 票一样,实行价税分离,分别计算出销售额与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比如一般纳税人开出总价为70200元的增值税普通发 票,按照上述规定,销售额为:70200÷(1+17%)=60000元
税额:60000×17%=10200元
借:银行存款 702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0 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