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把员工工资发放到银行卡中,是可以直接转帐,不是同一家银行也可以。
按照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除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可以使用现金结算的以外,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等相互之间发生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资金调拨、信用往来等等均应按照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通过银行实行转帐结算,国家之所以鼓励实行银行转帐结算。
因为不可能每个员工都能及时提供同行银行卡,而且一定要求是和企业开户行同行的,比如同为工商银行,并从员工应发工资额中减除。企业在计算出员工应发工资后,发到员工卡上的是税后工资,是要存入员工个人名义开立的银行卡的。
扩展资料
工资卡从职工进厂建立,到职工调离或退休时注销。一般来说,工资卡最好使用公司规定的本地银行卡,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但是公司允许可以办理异地工资卡的除外。是针对单位发放职工工资及福利而发放的,一为财务划帐方便、二为减少现金流通,一般由单位申请,银行不收取年费及小额管理费。
不管何种方式例如现金电汇入账、跨行划转、即使是同行的账户对转也是有费用的。手续费一般来说都是千分之五,不封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代发工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