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应该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对于解除首先应该是公司给你安排其他职位,你同样不能胜任,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提前30天通知你,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才能辞退你。此时用人单位仍然需要向你支付赔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未给你安排其他工作,没有证据证明你同样不能胜任其他工作的,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结合你的情况,公司可以辞退你,但需要向你补偿,应该比较符合第一种情形。
可追问,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