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被刑拘意味着他涉嫌构成犯罪,那么教练所犯何罪呢?7月5号下午进行科目二考试,在东华理工驾校备考厅的时候,教练就跟考生尧某谈到此事,并声称自己有专门用于作弊的通讯工具,一般难以被监考民警发现,如果需要,就提供给他,考试过了就给六百元钱。考生尧某本就没谱,于是就答应了。
教练在考场外一个十分隐蔽的地方,透过一个洞口,观看考场里面的情况,观察考生考试过程,并通过对讲机呼叫在车上的考生,遥控指挥如何打方向盘、倒车入库等动作。但最终对讲机的声音还是被监考民警察觉到了,于是教练就落网了。众所周知,驾驶证资格考试是国家级考试,教练在国家级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当然触犯了组织考试作弊罪。
既然涉嫌构成犯罪,那教练被刑拘也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尧某作为被组织考试作弊的考生是不构成犯罪的,他的行为只是违反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有关规定,需要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
当然,如果考生尧某是让别人代替他进行驾考,那么他和替考的人都构成代替考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