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电话:0519-96005。
根据《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章程》第五条规定: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收入来源及偿付能力,且资信良好的自然人,均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本行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向本行申请办理信用卡。
同一卡产品系列,申请人只可申请一张信用卡主卡。主卡持卡人可为其达到本行规定年龄的子女、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和其他直系亲属申领附属卡,主卡持卡人可随时申请注销附属卡。
扩展资料:
根据《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章程》第十条规定:
持卡人和担保人如迁往异地、工作变动、通讯地址及电话、单位变更等,持卡人应及时与本行联系办理资料变更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持卡人应妥善保管好自己持有的信用卡及卡号、有效期、CVV2等卡片信息和密码,以及身份证件、交易凭证等重要文件,若因自己保管或使用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