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将继承权指定交给其他继承人吗

2020-05-03 社会 37阅读

在法律关系中不存在继承权转让即你所说的指定给其它)问题。只有行使继承权与放弃继承权的法理关系,但你可以先行使继承权完成继承程序,再行使你的财产处置权转赠给你想指定的人。

继承权是一种衣附于人身的权利,它与一个人的身份是不可分离的。例如,作为女儿,基于这一特定身份,根据《婚姻法》关于“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之规定,才对父亲的遗产有继承权。可见,继承权是不能转让的。至于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同时又指明其继承份额给某人时,这是不属继承权的转让,也不是继承人放弃继承(因为放弃继承权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而实际上是以继承人的身份享有继承权,把继承来的一份遗产再赠给他人。这样做是继承人行使了自己的财产所有权并行使了处置权,是将遗产的所有权转让给了他人。这才是法律所允许的,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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