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可不可以给派出所打电话口头挂失?

2020-06-06 社会 380阅读

打电话是不行的,也不能请人代办,需要本人亲自前往。不需要挂失,但是需要向当地派出所进行申报丢失补领。

具体请参考公安部《关于对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有关问题综合答复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以下简称《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40元。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也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需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

扩展资料:

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1、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对象为:公民在办理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等候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

2、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3、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申领人在《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5、3天后本人携带《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6、申领人领取居民身份证时,需将以前申领的法换领居民身份证前,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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