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为依据,按照教育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要求,围绕国家人才培养的长远战略目标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全面推进学校国防教育工作。通过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学校国防教育工作,使学生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激发爱国热情,树立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培养艰苦奋斗、吃苦耐劳作风,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培养合格的后备兵员和预备役军官、为国家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提高了对学校国防教育的认识,加强了组织领导,全力推进学校国防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学校国防教育法规与制度建设,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得到全面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的规定和学生军训试点的情况,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8号文件),要求从2001年起,逐步在所有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训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在2005年前全面实施学生军训。2001年年底,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在天津联合召开了“全国学生军训工作会议”,当时的政治局委员、国防部长迟浩田上将出席会议并讲话,赵沁平副部长做了会议主报告。会议对全国学生军训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国办发48号文件的下发和全国学生军训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学生军训工作的全面实施,并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为贯彻国办48号文件和全国学生军训工作会议精神,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先后下发了一系列配套文件:《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2003年-2005年全国学生军训工作发展规划》、《教育部关于在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特别是2007年,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在总结和梳理二十年来学生军训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和下发了《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对规范化管理学生军训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加强课程建设,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开训率和开课率普遍提高
根据国办发[2001]48号文件精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训是学生的必修课,要纳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高级中学学生军训要统一纳入学生社会实践课程。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课教学大纲》、《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和学时数实施教学。《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课教学大纲》规定:军事技能训练时间为2-3周,军事理论课课时36学时。《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规定:军事训练时间为7-14天,并开设5个专题的理论讲座。开展军训的高校多数将学生军训作为一门必修课列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纳入学籍管理,计入学生学分,按照课程建设的要求,实行规范化的教学管理。高等学校军事理论课教学时间采取分散教学的方法,集中在第一学年内完成;军事技能训练时间,通常在新生入学时进行。
开展军训的高等学校大力推进军事教学课改革,积极探索军事课教学的新规律、新特点,力争从教学内容和形式上适应青年学生的知识结构和身心特点,适应素质教育的新要求。军事理论教学在按大纲施教的基础上,不断用新的知识充实和完善教学内容,增强理论教学的知识性和趣味性。积极采取现代技术改进教学手段,拓宽军事理论教育途径,增强教学效果。军事技能训练针对学生身体素质和专业特点,合理制定教学计划,科学规范军事训练科目和标准。学生军训逐步在考核形式、验收标准、成绩确定等方面建立起了规范化的制度,做到统一管理、统一要求、统一检查评估。
广大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师加强军事理论课教学研究,积极申报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的科研课题。有效地提高军事教师的研究能力和科研素质。国家每三年举办一次学校国防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进行学术研究与交流活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也定期举办教学科研活动,推动了军事课教学研究工作的开展。
从2002年开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军事部门和学校大力推进学生军训工作,经过几年的时间,截止到2007年,全国92%普通高等学校,83%的高级中学都开展了学生军训,学生军训已进入全面普及阶段,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军事教师师资水平
根据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军事教师严重短缺的现状,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制定的《2003年-2005年全国学生军训工作发展规划》明确规定:“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军事教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素质高的军事教师队伍,是保证学生军训质量的根本措施”。为确保学生军训工作顺利进行,逐步提高军事课教学质量,普通高等学校逐步建立了一支自配军事教师与军队派遣军官相结合、专职军事教师与兼职军事教师相结合的师资队伍。按照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军事部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级中学,把加强军事教师队伍建设,纳入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总体发展规划,认真选好、配好军事教师。普通高等学校专职军事教师的配备,根据军事训练的特点和军事课教学工作量,按照公共课程教师配备有关规定,选拔德才兼备、热爱军事课教学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优秀人才担任。普通高等学校选配军事教师,注重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年龄结构和学历层次。根据学生军训工作的发展需要,许多学校还制订军事教师培养计划,力争尽快解决军事教师不足的问题。
教育部为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教师培养,从2003年起在国务院学位办的支持下,在全国6所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国防教育方向硕士学位班,目前已培养硕士学位高等学校军事教师500余人。在开展军训的高校中具有硕士学位的军事教师比例已达到军事教师总人数的40%以上。
各军区、省军区和承担高校军事理论课教学任务的有关军队院校,根据总参谋部下达的派遣军官编制员额和总政治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训派遣军官工作的通知》,精心选拔了一批军政素质较高,具有较丰富教学经验的派遣军官。派遣军官在地方高校任教期间,以良好的军人形象和较高的教学水平,赢得了广大师生的普遍好评。
开展学生军训的普通高等学校普遍将军事教师职称评聘逐步纳入高校教师正常的管理渠道,实施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许多高校根据军事课的课程发展需要,评聘一定比例的正高级、副高级职称的军事教师,培养出了一批高校军事课教学学科带头人,逐步形成一支符合时代要求,具有专业特色,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军事课教师骨干队伍。为提高现有军事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教育部每年举办一至两期高等学校军事理论课骨干教师培训班,提高了军事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
高级中学军事教师主要采取兼职与聘任相结合的方法解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军事部门已逐步开始有组织地对高级中学军事教师进行军事理论知识的培训,使他们能够胜任学生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的需要。同时,还充分利用军民共建、请部队派人员帮训等形式,充实和加强军事课的教学力量。各地根据教育部的文件和要求,积极开展高级中学兼职军事教师的培训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加大学生军训的保障,保证学生军训工作的正常开展
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经费是学校实施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的重要保障。为做好学生军训的保障,2001年国办48号文件规定:中央部委属学校和地方所属学校的学生军训经费分别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纳入学校主管部门预算管理,实行综合定额拨款。高等学校、高级中学也充分认识到学生军训的特殊性,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学生军训的正常开展。
为保障学生军事训练的枪支弹药,经与总参谋部协商,学生军训所需训练枪支,由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在民兵武器装备中调整解决。学生军训实弹射击用弹,按学生军训大纲规定的弹药使用标准,由省军区从民兵训练弹药中无偿拨给。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训所需帮训部队,由学校提出计划报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统一协调,归口管理。总参谋部还下发文件,要求部队抽调人员帮训,要选拔政治思想好,军事技术过硬,作风纪律优良,有组织实施训练能力的战士,到高等学校对学生实施军训。
为解决学生军训的训练场地不足的问题,许多地区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分步骤地建立学生军训基地和完善县(市、区)民兵训练基地,使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学生的军事技能训练逐步向基地化方向发展。如:辽宁省已规划建设4个学生军训基地,所需建设经费已列入省财政预算;北京市投资2亿多元,新建、扩建学生军训基地4个,正在建设的学生军训基地3个;天津市多方筹措资金近3亿元,用于学生军训基地建设和训练、教学设施的完善配套,目前已有34个训练基地具有承担学生军训任务的能力;上海市投资13亿元,建成了集科技、国防教育、学生军训于一体的东方绿舟国防教育基地。
五、加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国防教育工作
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开展国防教育。对于帮助青少年树立国防观念,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教育部印发的《小学、初中国防教育纲要》,明确国防教育的教育目的、基本形式,内容和要求。《纲要》要求在相关课程中明确国防教育的知识点和有关内容,有目的、有意识的进行国防教育;要结合相关学科和活动课程的教学,采取课堂教学与课外教育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要充分挖掘有国防教育特色的教育资源、内容建立国防教育资源库,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特点开展国防教育;要在教学中做到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和趣味性有机结合,采用形象直观、自然渗透、寓教于乐、生动活泼的教育形式,增强教育效果。初中、小学国防教育的开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许多地区逐步摸索出一条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国防教育的有效途径,并涌现出一批国防教育示范校。
六、开展国防教育活动,促进学校国防教育的全面开展
改革开放以来,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在学校中形成了国防教育的良好氛围。各地教育部门定期举行国防教育知识竞赛、讲演比赛、有奖征文、军用枪射击比赛和其它国防体育活动;高等学校普遍成立了学生国防教育社团定期进行活动,学校还组织国防教育宣传月、宣传周,领导干部军营一日活动;中小学开展“少年军校”、军事夏令营等活动。这些活动极大的带动了学校国防教育活动的开展,对于增强学生的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起到了重要作用。
2004年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增强青少年的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扩大国防的宣传和影响,教育部与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中宣部、团中央等部门共同组织了“爱中华、奔小康、强国防”国防教育系列活动,活动包括知识问答,讲演比赛、有奖征文活动,活动的开展得到了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的广泛响应和参与,收到了良好效果。
2005年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要求各地利用学生军训20周年的有利契机,普遍开展“纪念学生军训20周年活动”并委托北京市举办了首都庆祝学生军训20周年庆祝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曹刚川上将,教育部部长周济同志,副部长赵沁平同志出席了纪念大会,并给予高度评价。这次活动展示了学生军训的成果,扩大了学生军训的影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05年为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庆祝学生军训20周年,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和全军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共同在北京举办了全国大学生军用枪射击锦标赛,比赛项目设:五六式半自动步枪100米卧姿有依托男女精度射击和五六式半自动步枪100米卧姿有依托男女速度射击四项。全国54所普通高等学校300余名运动员参加了比赛。本届锦标赛在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方面都取得了历届最好成绩。通过举办全国大学生射击锦标赛,增强了大学生的国防观念,检验了学生军训成果,促进了全国学生国防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了军用枪运动水平。
2007年为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0周年,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举办了“青少年学生国防教育网络知识竞赛”,全国31个省、市的20万余名大中小学生参加了知识竞赛,参加的学校有22,980 余所,网络点击达18,000多万次。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同志出席了颁奖仪式并做了重要讲话。本次知识竞赛在加强青少年国防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增长国防知识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达到了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