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正式合同,在职已满一年零三个月,现被辞退,公司是否触犯新劳动法,员工能否获得经济补偿?

2020-04-28 社会 89阅读
广东胡律师:
1、公司辞退你是否触犯新劳动要看你被辞退的原因,如果你没有违反法律或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也不是合法裁员,就是违法的,应要你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一下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你工作时间是1年3个月,也就是说经济补偿金是1个半月工资;
2、你只要举出下述的第一项、第二项或是第五项其中一个,就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初步证据,剩下的就需要根据上面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举证,如果单位举证不能的话,就会支持劳动关系存在:
(一)工资支付凭证(如果是通过银行卡,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3、只有意外险,你可以要求补缴社会保险;
4、加班费的计算方式错误,按《劳动法》应该是: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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