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5年(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即为工资总额的12%。单位和个人缴存的比例是一样的。
比如,本月工资收入5000元,则个人从工资缴存5000x12%=600元,单位也要为职工缴存600元,则职工本月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存入1200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缴存范围一般是5%-13%,最高不超过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