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就业和保障是民生的两大热点。今年就业和保障惠民政策颇多,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管理制度、对自主创业提供贷款、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退休人员医疗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放开城镇老年人和灵活就业人员门诊。
报告
提纲
农民工可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社保待遇
■报告摘登: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管理制度,在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补贴等方面的同等待遇
数据解释:促进6万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岗位补贴每人每年3000元,从今年1月开始,企业招用本市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到与招用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同等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将来源于北京市失业保险基金。已经在二、三产业稳定就业的本市农村劳动力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可以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社会保险待遇。
这项政策的出台正是对应今年本市拟办的57件实事之一——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失业管理制度,加大政策调整力度,加强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促进6万名本市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招用本市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享受岗位补贴;按照城镇职工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可同时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农村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全市范围内的具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要求的“4050”、残疾、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等农村劳动力;还包括绿化隔离地区、资源枯竭地区、矿山关闭地区、保护性限制地区的未就业农村劳动力。
岗位补贴标准:每人每年3000元,最长享受3年。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以北京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为基数,基本养老保险补贴20%,基本医疗保险补贴9%,失业保险补贴1%。单位招用一人每年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共计为7176元,用于缴纳三项社会保险费,最长享受期限为3年。农村就业困难人员本人还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报告摘登:做好就业指导和创业服务和对困难毕业生的援助工作
数据解释: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最高50万
市劳动局表示,本市农村劳动力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或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个体工商户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的贷款额度一般为2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由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申请人应提供不低于贷款额30%的反担保。
本市农村劳动力开办个体工商户或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财政贴息微利项目的给予全额贴息。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一次安置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大学毕业生、复转军人3人以上的给予50%贴息,一次安置20人以上的给予全额贴息。
加快农村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三年内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报告摘登:以乡镇和村级就业服务机构建设为重点,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数据解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均550元。
市劳动局介绍,有转移就业愿望的本市农村劳动力可享受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农村劳动力持本人身份证、《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可自愿在市劳动保障局公布的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中,申请参加一次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免交报名费、培训费、鉴定费、证书费;有创业意向和条件的,可申请参加一次免费创业培训。
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按照“先培训后申请”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劳动保障局提出经费申请。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标准为人均550元;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1329元。
北京市2002-2008年社会保险相关待遇标准 单位:元/月
年 度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 低保标准 职工最低工资 失业保险金
2002年 819 290 465 326-419
2003年 899 290 465 326-419
2004年 966 290 545 347-446
2005年 1086 300 580 382-491
2006年 1240 310 640 392-501
2007年 4111 330 730 422-531
2008年 1630 390 800 502-611
■报告摘登: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困难地区和农村专业劳动力的帮扶力度
数字解释:五项措施引导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力争单位招用比例占失业人员就业人数的50%以上。
据了解,今年全市将加大对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的引导力度,通过综合采取各项政策措施,力争使单位招用比例占失业人员就业人数的50%以上。
劳动保障局有关人士介绍具体措施,一是深化“三同时”政策,将就业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坚持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解决就业问题,努力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在制定区域经济政策和确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时,要把安置本地区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动力作为重要因素考虑。坚持经济项目可行性分析与就业需求预测同时进行、经济项目建设与分流安置劳动力同时进行、经济项目运行与就业服务同时进行。
二是强化政府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单位招用优惠政策。要求各区县在全面落实市级鼓励单位招用的优惠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区特点,积极研究制定适合本区域发展的提高单位招用比例优惠政策,特别是对集中招用和招用城乡失业人员比例较高的企业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和奖励。
三是完善单位用工信息采集制度。信息是市场的生命线,在人力资源市场上,谁掌握了第一手的鲜活信息,谁就是掌握了整个市场。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要主动上门,及时收集各单位的用工信息,将用人单位提供空岗信息情况与就业服务部门为其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全程人事代理等工作联系起来,调动用人单位的积极性。
四是将职业培训和单位用人需求紧密结合。紧紧围绕市场用工需求,开展职业培训工作。强化定单、定岗式培训,各培训机构要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点,整合培训资源,与用人单位联手,企业需要什么技能人才,劳动保障部门就开展什么样的培训,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五是强化求职、培训、招聘和上岗“一条龙”的就业模式。将职业介绍、职业培训与上岗服务相结合,人才推荐成功、用工双方达成一致后,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帮助、指导用人单位办理优惠政策、参加社会保险、招聘备案等手续。
80万人可报销门诊医疗费用
■报告摘登:实施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灵活就业人员门诊报销政策
数字解释:80万人可报销门诊医疗费用。
今年本市放开城镇老年人和灵活就业人员门诊。对城镇老年人和灵活就业人员近80万人的门诊医疗费用予以报销,具体报销手续从2009年4月1日开始。
据了解,北京市自2007年建立了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去年又解决了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问题,三项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的实施,标志着北京在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医疗保险全覆盖。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情况看,在制度建设上,都以大病医疗保险为主,主要解决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因此,城镇居民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是当前群众反映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目前出台的相关规定指出,凡是参加“一老”大病医疗保险且连续参保缴费一年以上的城镇老年人,可享受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具体报销的相关规定都已出台。
■报告摘登:实行企业退休人员医疗费用报销与单位缴费脱钩
数字解释:182万参保退休职工医疗费报销有保障。
本市今年开始实行退休人员医疗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政策。从2009年1月1日起,凡是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都可以及时报销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减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据了解,本市退休职工182万人,占全部参保职工人数的36%左右。部分企业因经营困难、关闭破产不能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为减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本市将退休人员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报销待遇与单位缴费情况脱钩,目的是确保退休人员能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从根本上解决了退休人员的实际困难。根据有关规定,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与单位缴费挂钩,其门诊和住院医疗费按规定报销。目前已经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在社会化管理之前,由于原单位欠缴医疗保险费造成部分人员个人垫付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新政策出台后,可以按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关规定进行报销。
数据解释
■就业
——促进6万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每人每年3000元,最长享受3年。
■创业
——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最高50万。
■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均550元。
■招聘
——单位招用失业人员,比例占失业人员就业人数的50%以上。
■报销
——80万人可报销门诊医疗费用。
■医保
——182万参保退休职工医疗费报销有保障。
■社保
——2009年底前发放1000万张社会保障卡。
■取暖
——十几万户职工补贴取暖费。
■报告摘登:进一步提升城乡社会保障水平
数字解释:2009年底前发放1000万张社会保障卡。
本市力争2009年前完成1000万张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试点工作,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今年6月1日,社会保障卡将在北京两个区县发放,参保人员将开始享受医保实时报销。在刚刚公布的北京市2009年拟办实事中,“初步完成本市社会保障卡工程,基本实现就医实时报销”被列为第9条。北京市已经完成医保费用结算方式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将在年底前完成1000万张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工作,实现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实时结算。
以后,在门诊付费时,参保人员刷卡后只需要缴纳自付部分的金额,可报销部分的金额无需再垫付,相当于医保报销周期将由过去的几个月缩短为几十秒,参保人员可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将由4所放宽到1700所。
■报告摘登:使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惠及城乡低收入家庭
数字解释:十几万户职工补贴取暖费。
据了解,住平房的北京职工,2008年至2009年采暖季的取暖补贴将涨一倍。本市长城以内地区的取暖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400元;怀柔、平谷区及密云、延庆县的长城以外地区的取暖补贴标准由原来的220元提高到440元。对属于发放取暖补贴范围的建筑、市政建设企业单位的职工,因在现场施工不能回家而住集体宿舍的,由本单位每年扣除130元作为职工住集体宿舍的取暖费用,其余发给职工本人。根据要求,2008年至2009年采暖季的取暖补贴已发放的,应按照新标准补发差额;未发放的应按新标准发放。其他有关问题仍按有关规定执行。此次调整涉及十几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