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团体险

2020-09-20 财经 173阅读
你说的是建工险,以下是对中国人寿建工险的介绍:
建 工 险 介 绍
建工险的全称叫“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北京市建委规定自2004年8月1日起,凡在本市行政区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活动的建筑施工(含拆除)企业均需依法办理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建设单位未支付意外伤害保险或建筑施工企业不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的,市或区县建委应当要求改正。(详见《北京市实施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法(试行)》)
*建工险保险责任简介:
1. 投保范围:凡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以团体为单位,由所在施工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
2. 在施工现场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每人给付15万元的身故保险金;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根据不同的伤残程度,给付残疾保险金,伤残程度的认定按国家制定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规定执行。具体给付金额为:
残疾等级 残疾保险金
一级 10万
二级 9万
三级 8万
四级 7万
五级 6万
六级 5万
七级 4万
八级 3万
九级 2万
十级 1万
3.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实际花费的80%报销。
4. 保险费计算:以施工合同承包价计算保险费,具体费率如下:
施工承包合同价格 小于等于3千万元 大于3千万元且 大于1亿元
小于等于1亿元
保险费率 1.2‰ 0.8‰ 0.6‰
5.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的计算:
每人每1000元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按施工承包合同价格的0.15‰收取保险费。
以上为建工险的简单介绍,如果在北京详情可以联系我,具体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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