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劳务报酬为35000怎么计算应纳税费

2022-03-16 财经 649阅读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个人所得劳务报酬为35000,按税法规定应实行加成征收。
方法一:(1)应纳税所得额=35000*(1-20%)=28000
(2)未加成应纳税额=28000*20%=5600
(3)加成部分应纳税额=(28000-20000)*20%*50%=800
(4)应纳个人所得税=5600+800=6400
方法二:采用速算扣除法。每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至50000的,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000
应纳个人所得税=35000*(1-20%)*30%-2000=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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