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存在哪些不公平的现象,请举例说明 (100分)

2020-10-05 综合 697阅读
公平与效率是一对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辩证统一体。公平是效率的基础,效率是公平的保障。也就是说公平的机制能带来增效的成果,而效率的提高又会加重“蛋糕”的份量,为公平分配提供物资基础的保障。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角度来认识二者的关联,能为我们在新时期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提供有益的启示。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所以,我们在社会分配中何时优先效率、什么时候又需突显公平,是依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离开经济发展水平和所处物资基础条件来谈二者,抽象定论孰轻孰重不是科学态度,也没有实际意义。改革开放之初,由于生产力水平长期停滞不前,人民生活水平难以得到提高,广大群众生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受到挫伤,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将效率放在突显的位置。当我国进入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实现“中国梦”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一新的历史时期,因种种原因造成了不少社会公平正义的缺失,诱发了腐败滋生的土壤,特别是有些因素已导致有损于大多数民众的人格尊严。此时,公平不但要摆在优先突出的位置,还须视作促进生产力发展、保持社会繁荣稳定、创建和谐社会的“定海神针”,不能有半点含糊与懈待。
当今社会的不公,不仅影响到经济发展和产生人与人间的对立,还是社会安定的重大隐患,必须高度重视和强力疏导,否则将带来灾难性后果。现剖析以下社会上主要存在的一些不公现象:
一、住房不公:
随着多年来房价一轮轮飚涨,使其早已远远超出国人购房的经济能力及心理承受范围。买不起房,租不起房的人群日益扩大,孕育了千千万万的“房奴”,成长着一批批“蚁族”队伍,住房难已上升至今日社会影响人群最大,涉及人数最多,激起民怨最深的全民族的热点问题。它起因于上世纪末住房体制改革,因新体制的暇次,加上后来工作中的失误以及纠错机制缺失使其成为了今日民生的第一大难题。住房不公带来的主要危害有五方面:一是产生了巨大的贫富两级分化;二是滋生腐败的温床;三是引发群体性事端的重大诱因;四是危及到人的基本居住生存权的保障;五是破坏人们的创新精神;下面我们逐一分析其危害:首先是产生了巨大的两级分化;我国公民的财产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对于国人来说,有钱后第一选择的置业就是购房,所以房产便是构成国民财富中很重要的资产,往往房产拥有的数量在很大方面体现了财富聚集的多少。在当今高房价的催生下,致使很大一批人群“头无片瓦,脚无寸土”,而少数不法官僚和权贵及“房叔”“房姐”们占据了几十套至上百套的房产,形成了房市中奇高的“尼基”系数,造成了社会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其二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在房地产市场滋生的腐败有两个层面,一为对“公”层面:地方政府通过“土地财政”收获了巨额的资产,很多地方并没有按增收比例用于民生领域,特别是没有很好地用于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保障,而是体现在为自己修建“楼堂馆所”大行奢靡之风,消耗在了大量的“三公”经费上。还有一些不为人知的“黑箱”操作,为权力官员腐败提供了便利条件。二在隐“私”层面:我国奇形的房市为权钱交易搭建了“美仑美奂”的舞台,为官商“联姻”提供了绝佳的配对。在房市的“围城”里,从高官到办事员生成了不少巨贪,“培育”了行业中最多的超级富豪,表演着眼花僚乱的经适房、保障房变商品房的顶尖“魔术”,演义着精彩“真假悟空”的神灵变身之术。其三引发了大量的群体性极端事件:因官商利益连体,受伤害的必定是百姓。因大量的农用地和拆迁地征用补偿的不公,引发的群体性上访、静坐、斗殴、自焚等极端事件始起彼伏,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和社会的不安。其四是危及到大多数人群的住宿基本生存保障:“居者有其屋”是人们生存的基本条件,因目前的高房价和“富人囤房,穷人无房”极不合理的持房结构,加上政府的公租房又严重缺位,造成了大量的人群既买不起房,也租不起房,过着很不安定的生活,构成危及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其五是破坏了人们的创新精神:由一个占大比例的“房奴”和“蚁族”组成的就业人口队伍,不少人成天花大量时间去思考“房贷”和“还贷”的问题,背负着我明天住在哪里的压力,哪有更多精力去考虑工作呢?创新精神又从何而来?
住房不公产生的根源有二:一是机制弊端;是“土地财政”规则使地方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一边是土地转让巨大的利益诱惑使其深陷房市的利益瓜葛中,另外又要肩负公平公正调控房价的重任。这利益对峙的“双面角色”都得由地方政府来扮演,就是神仙也演不好这“双面角色”,利益的驱驶使地方政府很难做到不踢“假球”、不吹“黑哨”。二是贫富差距和腐败;腐败和贫富差距是一对“孪生兄弟”,贫富差距易滋生腐败,腐败又催生着更大的贫富差距,彼此往返恶性循环。造成的结果是:财富如“滚雪球般越滚越大”的是“围城”内的官商利益共同体,“家”底“倾其所有”的“房奴”是圈外的广大老百姓。
二、社保“双轨制”的不公:
所谓社保“双轨制”是企业职工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共同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施的是由国家财政“拨款型”的养老制度。这两种不同的社保体制使得我国养老金标准存在天壤之别。根据中国社科院发布《2012社会保障绿皮书》和《中国社会保障收入再分配状况调查》,指出现阶段不同养老保险制度的养老金最低是200元,最高10000元,上下限最高相差近50倍,“双轨制”是造成其差距的重要原因。“双轨制”有三大危害:一是涉嫌“违宪”;《宪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还明确规定公民之间人人平等,谁也没有特权,更不能超越法律行权。而“双轨制”明显将公民划归为企业和事业不同等级,将官员们归类至“贵族”阶层,把占就业人口绝大多数的企业员工降为了“二等公民”,有损于大多数人的人格尊严。并在没有经过“人大”立法的情况下就予以实施,已有滥用权力和行使特权之嫌。二是造成国民财富二次分配极大的不公;我国的财政收入来源于全民的税收,而最大税源来自企业,企业员工又是创造最大税源的主力军,谁也不能在人民没授权情况下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财政收入为己谋利。三是对“官本位”体制的利益“固化”;我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与人民群众有血肉相连的联系。各级政府头上都顶着“人民”二字的“桂冠”,全体公务人员都是人民的公仆,既然是血肉相连的一家人关系,又咋能生出“双轨制”的“私生子”?这一没理论基础支撑,二属“DNA”的变异,三是脱离群众,四是培育权贵。所以,“双轨制”的不公不仅体现在官、民养老金收入的差别上,更表露了制定政策的职能部门高高在上的“官本位”特权思想作祟,也是形成今天“官民对立”、“干群紧张”的重要成因。
三、收入分配不公:
收入分配是体现社会公平的重要环节,收入分配公平是建立在劳动者创造财富价值上的收入相对均衡。收入分配公平的精髓应体现在两个基准面上:一是机会公平;二是机制相对公平;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是驱动社会进步的正能量,它能激励人们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机会公平是搭建收入公平的平台:一个蒸蒸日上有希望的社会必须对每一个要求上进的人都要提供均等的机会,知识改变命运,勤奋和能力收获财富是社会发展永恒的主题。若是仅靠“拼爹”和“世袭”的不劳而获,这样的社会绝对无任何希望可言。而我们现行的社会,比如一些垄断国企几乎囊括了社会大部分高收入就业岗位,并构筑了“固化层”。还有一些形成了“世袭”的雏型,不依仗权力,只靠自身努力是不可能入内的。这就阻断了有能力无权力想靠努力改变自己命运之人的“梦想”,此“固化层”不破就没有谈收入公平的平台,连机会都不给你,又在哪谈收入公平呢?机制公平是收入公平的保障:所谓机制公平就是建立在公平竟争基础上的市场机制,必须打破垄断才能实现。比如说垄断行业国企,价格它说了算,来钱太容易。而竟争行业的民企特别是中小民企,挣钱非常之难。你让一家中小民营企业与垄断大国企在极不对等条件下去竟争,不是无稽之谈吗?企业不来钱它拿什么去给员工加工资?既使国家出台了“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还不是画饼充饥。只有打破垄断,让大家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去公平竟争,才能谈得上有真正意义的收入公平。
四、社会资源配置引发的不公:
社会资源配置不公主要发生在城乡之间,地域之间,大城市与小城市之间政府投资的社会服务项目分布差别引起的不公。这里最显眼的就是因教育与医疗分布不均引发的不公,矛盾最集中的还是在教育上。在教育方面最大的不公就是地域间的高考录取标准差距和名校的录取差异。比如说发达地区和高校集中的城市高考录取标准就明显低于其它地区和城市,名校所在地的考生上名校的机会就大大高于外地考生,特别是北京考生上北大、清华的标准要低于不少外地考生,正是这种不公才引发了全国“异地高考”的风波。究其不公根源为:绝大多数名校都是靠国家财政的投入,也就是说他们是用全国纳税人的钱来办学的,并不能将其划归于当地所属名校,他们实质内涵是全国人民的名校。因而进校的标准要一视同仁,不能搞地域岐视,特别是对争创世界一流大学的北大、清华等高校来说就更不能搞地域岐视了。像美国的哈弗、麻省等世界顶尖大学对世界各国(包含本国)的考生都是一个标准,美国入学还要实行平权法,即按照种族比例招收学生。大学招生也要根据平权法招收一定比例的黑人学生,不能因为黑人学生成绩比其他族裔学生差就不招或少招。这就是中美间教育公平存在的最大差距,也是我们软实力技不如人的“七寸”穴位,要赶超任重道远啊。
五、不同所有制企业遭受国民待遇的不公:
这里主要指国企与民企间遭受的国民待遇的不公,它主要体现在因生产资源占有的差距和行政垄断市场以及承载就业人口比例不对等三方面造成的不公。首先是生产资源占有的不公:政府以“国计民生”大网罩住了一些垄断行业国企,将国家的优质公共生产资源(有的是国家战略资源)划归其名下,“两桶油”就是典型代表。并用行业准入许可规定阻止其他企业入内,特别是限制了承载大多数就业人口的民营企业进入,致使国有垄断企业长期获取资源垄断利益。从融资环境看,国企与民企也存很大区别,不论直接还是间接融资国企都快捷便利。而民营企业间接融资困难重重,直接融资门槛又太高,一些民企上市之难犹如“登月工程”,而其间接融资的条件和成本又远远高于国企,不公的融资环境人为地加重了民企的经营成本。其二是由行政垄断市场造成的不公:如金融、电信、电力、自来水(等公共事业企业)等行业,是行政垄断的代表企业。基本上是不允许外人与外资入内的,他们是政府赋予了行政特许权的。因而行业收费、市场定价都是自己说了算,借用政府行政手段获得了垄断利润。其三是国、民企业间承载的就业人口比例悬殊引发的不公:具不完全统计国有企业占有全国60%以上的公共生产资源,却只承载了百分之十几的就业人口(余下的全由民企承担),同时还享受政府的各种补贴和优费政策等,这是典型的“贵族”型企业。如此不对等的企业环境,肯定派生出巨大的企业间国民待遇的不公,这也是造成社会财富“蛋糕”切得极不公平的最重要原因。
六、人与人竟争的机会不公:
这里主要指各行业“潜规则”盛行带来的人与人竟争的机会不公。当今的社会“潜规则”太多,几乎涵盖了各行各业:政府有“潜规则”;演艺圈有“潜规则”;学术界有“潜规则”;企业(特别是垄断国企)有“潜规则”;一个人的成长史无处不见“潜规则”伴随着形影不离。例如:上小学拼户口;上中学拼关系;上大学拼地域;找工作拼父母;职场里拼资历;发财拼特权等;各行业中的“潜规则”大有取代明规则之势遍及方方面面,如:演艺圈新星出名不靠演技靠关系,因而美女们难摆脱“性交易”的纠缠;学术界后人上台阶也得过“钱、色”关;企业、特别的高收入岗位云集的垄断国企“潜规则”就更多了:入门仗权势,工程靠外包;用工是代理;升迁凭关系等;我们常说进政府公务员序列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非常惨烈,还有如同“萝卜招聘”等猫腻,但好怠还有公务员统考,面试等一些明规则可循。然而在一些垄断国企门槛中的“雾霾”就太浓,能见度极低,想成为其正式员工,靠实力、凭能力、无权力门都找不着。“潜规则”带来的是:人与人竟争不再靠能力,获取财富靠的是“世袭”和权力。真所谓“知识改变不了命运,学识抵不过出身”。如不改观会耗尽有志青年的理想与志向,遏杀民族的创新能力,整个社会将走向沉沦。
七、不同人群话语权的不公:
这里主要指的是权贵阶层群体与弱势群体的话语权的不公,它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向公共媒体表达诉求的机会不公;我们很多公共媒体因利益关系嫌贫爱富,如富人们能为其提供广告、赞助等,有的为利甚至丧失了公允性。因此,喜欢为名人、富人锦上添花,不愿为穷人雪中送碳,成了一些公共媒体的通病。因此,弱势群体的声音很难通过相关媒体表达。二是司法诉求获胜的机会不公;凡稍有点争议的诉讼案,大多数都是富人胜诉。这里最能彰显是金钱的魅力,财富的魔力。三是各级“两会”代表和委员按群体人口比例分布不公,造成了占人口大多数的弱势群体代表、委员比例远低于强势群体。因而他们的议案难有份量,发出的声音也容易淹没,提出的诉求很难响应。
八、贫富阶层之间岐视引发的不公:
我国的贫富间岐视严重,许多人嫌贫爱富,如社会上广泛存在的“笑贫不笑娼”就是例证。最大的岐视就是城乡间的岐视,不少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因而造成了农民和农民工在城市里的不公正待遇,无形中引发了城乡对立。还有我国的户籍制度虽在历史上起到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今天已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节奏了,它事实上造成了城乡及大城市与小城市居民之间的岐视源头,也带来了教育、医疗、就业、事故及失地补偿等一系列的不公。另外一些发了横财的富人们良心泯灭,不把穷人当人看,他们宁肯在澳门赌场一掷万金,为一饱口福挥金如土,也不愿为农民工及时支付工资,不想给被拆迁户以合理补偿,不支持社会慈善福利事业等,这都是因岐视引发的贫富对峙造成的关系紧张之根源。
以上存在的种种社会不公现象,是多种突发事件的诱因,也是食品安全等问题层出不穷的深层原因,还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更是社会发展与稳定的大敌,党和政府有责任修补和疏导人群间的关系,更要在深化改革中根除体制上的弊端,从源头上清淤疏渠,在制度上防微杜渐,还社会以公平正义,给人民以美好希望。同时,我们人人都责任从自己做起,改掉自身的不良习气,不能恶小而为之,不因善小而不为之。朝前看“牢骚太盛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量”。只有上下一心,共同努力才能凝聚全民族的向心力,在“个人梦”“民族梦”“国家梦”之间找到最大公约数,最终才能托起海纳百川的“中国梦”。
志同道合的同志们:“梦”想还未成真,同志仍须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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