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医保卡(社保卡)只限本人就医时使用,不能出借给他人。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
第二十二条【个人义务】参保人员及医疗救助对象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就诊、购药,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持本人医疗保障有效凭证就诊、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不得将本人医疗保障有效凭证出租(借)给他人;
(二)不得伪造变造证明材料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三)医疗保障管理的其他规定。
第三十二条【出租出借】参保人员及医疗救助对象将本人医疗保障有效凭证出租(借)给他人或定点医药机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追回医疗保障基金,暂停其联网结算待遇不超过12个月,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含义及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行为如何适用刑法有关规定的问题,解释如下: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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