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所谓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是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将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开来,土地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则依据人口或劳动力的多少划分给农户承包经营。
我国农村实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没有改变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只是改变了农村土地的经营方式,符合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规律要求,符合农业生产自身的特点,符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也有利于推动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是我国农村经济制度的基础,也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方式的基础。
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和集体统一经营相互依存,构成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双层经营体制,其中,家庭承包经营是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