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通知书还表明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件符合要求,申请手续齐备,因而商标局决定受理其申请。《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写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此可见,凡收到《受理通知书》的,即表明其商标注册申请在形式上是符合要求的,商标局已予受理,将依法进行审查。
两种处理
对于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填写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商标局将视情况采取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
1.对于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有部分内容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将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在申请人按期补正后,商标局将发出《受理通知书》。
2.对于无法补正的或者申请人不按期补正的,商标局将退回申请书件。
《受理通知书》只是表明商标局受理了商标注册申请,而并未表明该申请是否能被核准,因此,《受理通知书》不能作为其商标使用的合法性证明文件。事实上,有相当数量的商标注册申请虽已被商标局受理,但经审查后又被驳回了。
公告
商标局在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中加注说明,提示公众正确认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作用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误认产生的不良影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自2006年9月4日起,在其发出的《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中加入说明条款,以进一步明确《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作用和意义。
根据我国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局已收到申请人的商标申请,并不表明所申请商标已获准注册。发出《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后,商标局将对商标申请依法进行审查,从而决定是否核准注册。注册商标以商标公告为准。社会上一些人对《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存在误解,认为申请人拿到《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就等同于取得了商标专用权,并对此进行炒作,造成一些不良影响。
商标局一般需三个月左右才能下发《注册商标受理通知书》。若手续齐备,且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可能当时就可以拿到受理通知书及缴费发票。
真假方法
1.申请人如怀疑申请件是伪造,可直接到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咨询核实。
2.可致电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综合处电话。
3.可登陆国家商标局网站,进入商标查询页面,输入商标申请号或申请人名称,可供查询是自申请日起4-6个月。
4.商标局的受理通知书就是普通的纸张,而且章是打印(原因是每天的申请过多,每件盖章对审查进度及人力都有较大影响),代理伪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章戳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