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七条第八款之规定,设计、制图、测绘、勘探是属于“服务业——其他服务业”范围,其营业税适用税率为5%。但该款同时规定,航空勘探、钻井(打井)勘探、爆破勘探,不按本税目征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七条第八款之规定,设计、制图、测绘、勘探是属于“服务业——其他服务业”范围,其营业税适用税率为5%。但该款同时规定,航空勘探、钻井(打井)勘探、爆破勘探,不按本税目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