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已经离婚的,也应当承担共同偿还的连带责任。
法条链接:《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
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