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也是退伍的、自有公司的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战友:退伍残疾军人(我这里指的是八级以上残疾军人,伤残军人已经是2005年7月前的旧称了)创业一些优惠政策的。
1、你如果是今年退役的因战残疾军人、或者立有二等功的退役军人的,依据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十二条规定是可以安置工作,而你要自己创业的,那么民政部门就会给你一笔数目不一(各省市不同)的无息贷款,支持、扶持你创业。
2、如果你自己创业自办的企业聘用残疾人、八级以上残疾军人(九级、十级残疾军人国家不做残疾人统计)人数,占到总人数1.5%(有的省市是1.6%)的,那么你就可以免交强制的、残疾人联合会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每一年全部单位职工薪资数的1.5%(有的省1.6%))”。
3、如果你的你自己创业自办的企业聘用残疾人、八级以上残疾军人人数,占到总人数38%(各省市有所上下),你就可以到民政局申请福利企业待遇,每一年免于缴纳全部的“所得税”。
4、对你个人而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一款,减征50%(各地有点上下)个调税(先征后退,也就是每月缴纳年底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