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信历史悠久,其格式也几经变化。今天,按通行的习惯,书信格式主要包括五个部分:称呼、正文、结尾、署名和日期:
①厅瞎粗称呼:顶格,有的还可以加上一定的限定、修饰词,如亲爱的等。
②问候语:如写“你好”、“近来身体是否安康”等,可以接正文。(不过很少。)
③正文。这是信的主体,可以分为若干段来书写。
④祝颂语。以最一般的“此致”、“敬礼”为例。“此致”可以有两种正确的位置来进行书写,一是紧接着主体正文之后,不另起段,不加标点;二是在正文之下另起一行空两格书写。“敬礼”写在“此致”的下一行,顶格书写。后应该加上一个惊叹号,以表示祝颂的诚意和强度。
称呼和祝颂语后半部分的顶格,是对收信人的一种尊重。是古代书信“抬头”传统的延续。古人书信为竖写,行文涉及对方收信人姓名或称呼,为了表示尊重,不论书写到何处扮镇,都要把对方的姓名或称呼提到下一行的顶头书写。它的基本做法,为现代书信所吸收。
⑤署名和日期。写信人的姓名或名字,写在祝颂语下方空一至二行的右侧。最好还要在写信人姓名之前写上与收信人的关系,如儿×××、父×××、你的朋友×××等。在下一行写日期。
如果忘了写某事,则可以在日期下空一行、再空两格写上“又附”,再另起一行书写未尽事情。
范文如下:
扩展资料:
书信是写给具体收信人的私人通信。除了保护有关的私人秘密外,一般对属于书面作品性质的信件也给予版权保护。
在许多国家,实际上将所有书信当作文学作品,如法国、印度、英国、美国。有些版权法明确地把书信列举在受保护的作品之内(如巴西、尼台神饥利亚、菲律宾等国)。
还有一些国家的版权法有保护书信的专门条款,如阿根庭、哥仑比亚、哥斯达黎加等国。
许多国家版权法规定,书信要有创造性,不是简单地交流情况,也不是一般性的通信,才能受到保护,如奥地利、比利时、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海地、意大利、日本、斯堪的纳维亚、苏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