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关系:
社会关系指社会大众在共同认可及遵守的行为标准规范下的一种互动,这种互动因个人社会地位的不同而扮演不同的角色。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关系为生产关系构成的总和。社会关系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活诸方面的各种复杂的关系,它包含亲属关系和人际关系。中文在描述人物的社会关系时常用“政治背景”、“来头”来说明其复杂的社会关系。
人际关系
人际关系就是人们在生产或生活活动过程中所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这种关系会对人们的心理产生影响,会在人的心理上形成某种距离感。其特点是直接交往和情感性。它受诸多因素影响:双方需求的互补性、态度的类似性、双方距离的远近及交往频率等都能影响人际关系的建立。
社会关系与人际关系的区别:先有人际关系,后有社会关系。人际关系在社会关系建立后,又是社会关系的具体体现。人际关系更强调相互作用的个性特征,而社会关系则是指它所包含的共性方面。
个人社会
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既是社会学的元问题也是基本问题,它的展开构成了社会学的理论元层面,是社会学知识体系的基础;它也是表征现代性过程“问题性”的符码,构成了对现代社会进行观察和研究的视角与方法。这一问题展现了社会学的一种独特质性:知识和理论的逻辑与历史和现实的路径的相互交叠。这也是社会学思维与哲学思维的实质性界分。个人与社会提供了社会学的具体研究得以展开的轨道,使社会学建立了与现代性的牢固的知识连结,从而对人类历史上这一空前的变迁过程给予了宏大而细致、广阔而深入、普遍而精微的刻画和反省。当代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正在经历更为深刻的变化,这就使社会学的这一理论和实践的前沿问题,具有了新的时代性涵义。
二、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一般是指发展对象的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抚养其长大的养父母和由其抚养的养子女。长期同本人一起生活、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必要时也应了解他们的政治情况。
主要社会关系,一般是指与发展对象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有密切联系的旁系亲属,如岳父母(公公、公婆)、伯叔姑舅姨等。审查发展对象的主要社会关系,并不要求对上述的每一个人逐个调查,而是要对那些与发展对象在政治上、经济上有密切交往的人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