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在两个计分周期分别处理不累计。只要在年审前处理完毕即可。可以选择先处理好其中的一个违章记录,到新记分周期后再去处理剩余的违章记录。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扩展资料:
为了让人们更方便、更高效、更快捷地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新规定推出了六项措施,为人们提供便捷的服务:
1、更换和更换驾驶执照,小型汽车驾照的考试,考试将委托给县级车辆管理方便人们在县、乡镇和农村地区申请更换驾驶执照在家门口,以缩短其工作距离和减少他们的上下班时间。
2、将驾驶证的发证和补发期限由3天缩短为1天。人们如果丢失或损坏了他们的驾驶执照,可以在他们申请更换的同一天得到一个新的。同时,申请驾照的人可以在通过三科考试并宣誓后同一天领取。
3、申领大型货车驾驶执照的年龄限制将由21岁放宽至20岁。
4、驾驶准考证的有效期将由2年延长至3年,让人们在通过法律知识考试后,有更多的时间参加驾驶技能培训和学习考试。
5、实现远程自助测试为司机预订服务,如互联网和电话,以及公共测试预订计划,储备的人的数量和参加考试的人的数量,这样人们可以选择合理的时间参加考试根据他们的研究,工作和生活的需要。
6、规定在外地经营的驾驶员和货车,在备案登记一年后,可直接到经营地参加驾驶证考试或车辆年检,避免群众重复出行办理业务。同时还规定,在实习期间,司机不允许单独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