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呗花呗2万五...还不了...会不会坐牢?

2020-05-05 社会 95阅读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会坐牢,但是如果法院裁定债务人有能力偿还债务,但是拒不偿还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涉嫌犯罪的,会追加刑事责任。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下: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扩展资料

封面新闻讯(记者于婷 实习生 高丽)自身有能力还钱,却拒不执行,还先后将名下车辆、车位和房产以转让和设置抵押的方式,获得200余万元,导致法院无法执行。9月20日,成都武侯法院公开审理了叶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叶某最终被判有期徒刑2年。

原来,早在2016年5月20日,叶某与某公司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成都中院判决叶某赔偿该公司500万元。谁料,判决生效后,叶某不仅未主动履行判决,甚至在2017年5月8日,以20万元将名下位于广东佛山的一停车位出售。

2017年7月28日,成都中院受理该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的要求,于2017年8月7日向叶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立即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然而,叶某既不履行义务也未报告财产状况。

不仅如此,1个多月后,叶某又将其在江苏省南京市的某处房产进行抵押,获得人民币200万元。10月,又将名下小汽车出售。

2018年8月,叶某被公安机关挡获。随后,他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被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刑事拘留。“我自己法律意识淡薄,但确实触犯了法律,我认罪。”在法庭上,叶某主动认罪,并表示已经让律师和对方协商解决,还承诺会尽快将钱还上。

鉴于叶某在四川省高院和成都市中院两审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义务,且先后三次将名下车辆、车位和房产以转让和设置抵押的方式,导致法院生效判决不能执行的金额达200余万元,情节严重。最终,武侯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其两年有期徒刑。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人民网—欠钱不还转移财产 成都一男子拒不执行获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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