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应该是清朝一品的顶戴的顶珠。
清代用以区别官员等级的帽饰。通常皇帝可赏给无官的人某品顶戴,亦可对次一等的官赏加较高级的顶戴。例如总督为从一品官,赏加辅国公顶戴,即等于按正一品待遇。戴亦作带。顶戴指代表官阶的顶珠,不同的顶珠质料和颜色代表不同品级。
原制度(第一制度)
一品朝冠饰红宝石及单眼花翎
二品朝冠饰珊瑚及单眼花翎
三品朝冠饰蓝宝石及单眼花翎
四品朝冠饰青金石及单眼花翎
五品朝冠饰水晶及单眼花翎
六品朝冠饰砗磲及单眼花翎
七品朝冠饰素金及无眼蓝翎
八品朝冠饰阴纹缕花金及无眼蓝翎
九品朝冠饰阳纹镂花金及无眼蓝翎
无官品者朝冠饰及无眼蓝翎(无顶珠)
修定制度(第二制度)
雍正八年(1730年),更定官员冠顶制度,以颜色相同的玻璃代替了宝石(六品或以上):
一品朝冠饰红色透明玻璃及单眼花翎
二品朝冠饰红色不透明玻璃及单眼花翎
三品朝冠饰蓝色透明玻璃及单眼花翎
四品朝冠饰蓝色不透明玻璃及单眼花翎
五品朝冠饰白色透明玻璃及单眼花翎
六品朝冠饰白色不透明玻璃及单眼花翎
七品朝冠饰素金及无眼蓝翎
八品朝冠饰阴纹缕花金及无眼蓝翎
九品朝冠饰阳纹镂花金及无眼蓝翎
无官品者朝冠饰无眼蓝翎(无顶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