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符合条件方可办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一)学生户籍随家长户口在本市内跨区县迁移;
(二)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
(三)从境外到本市落户的;
(四)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需回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
(五)非本市户籍学生随家长到本市居住的。但需要注意,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但不同区的要求不同,部分区县要求的是进入了五年级之后,就不能够再转学了。
步骤如下:
1、申请材料:本市范围内申请转学的学生须提供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学生成长记录册、健康卡、预防接种卡和原学籍证明(电子学生证)等。
2、由非本市学校申请转入本市学校的学生须提供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非本市户籍学生须提供上海市居住证)、原就读学校就读的相关证明材料、预防接种卡;家长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办理转学学生本市与非本市不同:
本市范围内需转学的学生,由其家长先向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家长持该表到转入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学手续并到相应的学校进行注册后,完成转学。
由非本市学校申请转入本市的学生,由其家长向转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转入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学手续并到相应的学校进行注册后,完成转学。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