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的户口在姐姐的户口本上,我想把她转到我的上面。也想改名字。该怎么办?

2020-10-28 社会 89阅读
你好!先把你女儿的户口迁移过来,具体手续如下:
1、母亲写出为女儿迁移户口到本人名下的“户口迁移申请”;同时须持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你和女儿的户籍证明(你户口所在地那边派出所开具),该证明为加盖“户口专用章”显章的;母亲有国家单位的话,单位需开具情况属实,同意接收小孩到其母亲名下的一个证明。没有单位的话到居委会开具该手续(各地对该条规定也许有细微不同,可咨询下派当地出所户籍科)。
2、你准备好以上三个手续以后,送到管理你户口的派出所。派出所同意你申请的话,会为你办理你孩子的“准迁证”。
3、此“准迁证”须送到你那边管理他们户口的派出所,他们会为你开具一个关于你孩子的户口“迁移证”。
4、你拿到“迁移证”后,须将其在有效期限内送达管理你户口的派出所,派出所会及时把你孩子的户口落入你的名下。户口过来以后,再变更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末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姓名申请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
2、户口本。
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变更姓名审批程序:申请→ 窗口受理→ 现场审查→ 审批→办理
变更姓名审批时限:派出所二十个工作日,分局县局十五个工作日
变更姓名审批收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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