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根本没有办法,公益性岗位是由各单位招收的时候递交申请表,在就业局审批的,然后在分配到各单位。最早的合同只签三年,这两年开始公益性岗位合同改成二年的了。
所以也就是说,在签订合同的这两年内由就业局统一发放工资,工资标准根据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我们这是一个月1300元。
然后由就业局承担部分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今年,我们这个人五险一共缴纳了三千多。
二年合同满了以后,会签解除劳动合同书。然后就可以领取失业金了。
当然,有些人报了公益岗但是人不来单位上班,由单位自己找人顶替工作,但是就业局只给之前申报的那些人缴纳保险。所以,顶替的人就只能领工资,而没有任何其他的保险待遇。有些人干完了公益性岗位会被单位留下继续工作,但多半都是顶替别人的名字,或者是单位雇佣的临时工,所依没有签合同,除了工资也没有其他的待遇。
我之前也报了公益性岗位,两年以后,领完失业金后又被留下继续工作了半年,所依觉得不合适就辞职了。
这个可能没有办法维权的吧,毕竟也没有合同,只是临时工而已。而且,你都干了这么久了,要不你去跟领导谈谈,要不你就上就业局、劳动保障去问问,再要不你就人倒霉,找个别的工作干干,不然就忍气吞声继续拿那么点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