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通行证可以办,但是临时通行证不能办。
一、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领、补发期间的申请人,可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武警警官证)。
3、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近期正面免冠白底40*30mm彩色照片1张(窗口可免费采集)。
二、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人递交申请。
2、受理(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审批(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作出批准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赴港澳签注决定,并将相关数据推送制证部门;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批准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赴港澳签注决定,制作《不予批准签发出入境证件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4、制证(制作《往来港澳通行证》或打印赴港澳签注)。
扩展资料:
办港澳通行证注意事项:
1、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无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2、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3、申请人不得同时持有两张(含)以上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不得同时持有两个(含)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签注。
4、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申请人,或在同一受理机构、持用同一本证件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5、通过劳务经营公司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及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就业期间再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须由商务部指定的劳务经营公司代为申请。
劳务经营公司须事先将公司印章、负责人签名等向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市(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