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上市的公司不算法律意义上的上市公司。新三板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的是股份,而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是证券。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拓展资料:
新《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是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104条规定证券交易所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证券交易所字样。新三板的交易场所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除名称中不含有证券交易所字样外,其他条件都符合证券交易所要求。
“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
新三板的意义主要是针对公司的,会给该企业,公司带来很大的好处。目前,新三板不再局限于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局限于天津滨海、武汉东湖以及上海张江等试点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