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从1841年英国武力侵占香港岛开始至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的一个半世纪,中国经历了晚清时期、民国(包括北京政府和国民政府)时期和新中国时期。无论是清政府还是民国时期的北京政府和国民政府,都曾为收复香港进行过努力。但是,所有这些努力都失败了。
辛亥革命以后,中国政府和人民继续为收回香港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在1919年的巴黎和会上,中国代表曾根据北京政府的指示,向和会提出收回租借地(包括九龙租借地)的问题。
1921年12月3日,中国代表顾维钧在华盛顿会议上,又重新提出废止各国在华租借地的议案。
1924年1月,孙中山先生在中国共产党的支持和帮助下主持召开了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同月23日通过的大会宣言中,明确提出了废除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的奋斗目标,其中将取消列强在华租借地放在突出的地位。
1942年中英关于归还九龙租借地的谈判和两次收复香港良机的丧失
1945年8月日本无条件投降后,收复香港的良机再至。可是,由于蒋介石奉行矛头对内、坚决反共的错误政策,结果是让英国抢先重新占领了香港。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宣告了中国半殖民地时代的终结,第一次为香港地区的回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982年9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华,中英首资揭开了香港前途谈判之幕。
第二阶段的谈判是1983年7月12及13日两开,地点在北方北京。中方团长姚广、英方团长是驻华大使柯利达。会后新闻公报形容,双方的会谈是“有益的和有建设性的。”
1983年10月19、20日,双方举行第五轮会谈,中英公布中恢复了“有益的”、“有建设性的”形容词。
1983年12月的第七轮会谈后,公报称双方回顾了会谈的进程和所取得的进展显示会谈已进入新阶段。
1984年4月,英国外相贺维访问北京后抵达香港,他在港发表声明,公并宣布英国放弃97年之后对香港主权。声明表示:“要达成一分能使本港在1997年以后仍然继续由英国管治的协议,是不切实际的设想。”
在此一段期间,香港的行政、立法两局议员频频访问英国。在1984年2月,立法局非官守议员更提出了“罗保动议”,引起各界的争议。
1984年6月,谈判进入最后阶段。7月份,英国外相贺维再访北京。8月1日,贺维抵港,举行记者招待会,宣称中英双方已同意协议大纲及主要条款。
1984年9月26日,中、英双方终于在北京草签香港前途的“联合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