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主题,以绿化、美化和生态安全为切入点,把植树造林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建设、环境改造和经济发展有机结合,以“村庄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农田林网化、岗坡林果化、庭院花园化”为主要建设内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发展林业产业,努力实现“村之绿”、“林之美”和“林之富”,为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规划原则
(一)尊重民意,规划长远。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长远利益,在强调政府主导作用的前提下,广泛动员,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的义务植树意识、绿化意识和环保意识,增加农民对村庄绿化的知情权、参与权。先易后难,加快推进。
(二)生态为重,兼顾经济。坚持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与发展经济相结合,村庄绿化树种选择上坚持乔木为主、乡土为主,乔、灌、花、草合理配置。城市近郊有条件的村可营建园林小品,以植物造景为主,建设具有乡村特色的园林景点。同时要充分利用房前屋后河滩荒坡发展“三小园”(小花园、小果园、小竹园),发挥经济效益。
(三)保护为先,造改结合。严格保护好风景林、古树名木、河村林带、林片村等原有绿化成果,自觉保护、发掘、继承、发展各地村庄特色,充分展示乡村风光,不搞毁林造林,尤其注重保护好古树名木、奇峰巧石、“风水林”、“水口林”、古桥、古堰、古建筑。充分利用可绿化的土地资源,见缝插绿,提高绿地率。
(四)坚持标准、体现特色。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切实可行的基本绿化标准指标,要综合考虑村域自然经济、人文景观和民风民俗因素,在坚持绿化村标准的同时突出地方特色。
三、建设任务
此次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绿化,共规划设立绿化示范村104个,并同步实施姚李、三十铺、毛坦厂、杭埠、固镇、分路口、安丰、三元、与儿街、梅山镇十个省级示范镇的绿化。其中72个省级绿化示范村涉及村城面积684668亩,居民点面积68758.4亩,人口181655人,绿化总目标:绿化面积由现在的283771亩,规划达到341916.9亩,覆盖率由现在的41.5上升到49.9%,居民点绿化由现在的25008.8规划达到45345.2亩,覆盖率36.4%提高到65.9%,全市共实施村庄绿化1590个。其中:2007年实施499个,2008年实施467个,2009年实施355个,2010年实施329个,到2010年全面完成。
四、绿化指标
(一)山区村庄山区村庄以村庄周围的山场绿化、道路绿化、庭院绿化为重点,注意保护山地原有植被和自然景观,并与发展特色林业产业相结合。其指标为:
1、村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25%以上;
2、村域范围内道路绿化率达到90%以上;
3、村前屋后因地制宜发展“三小园”;
4、实现庭院绿化、美化和香化,每个农户栽植乔木树种10株以上,经济林或花灌木5株以上。
(二)丘岗村庄
丘陵岗地区村庄绿化规划充分利用“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土地资源,以丘岗、道路、沟渠和庭院绿化为重点,整体推进村庄绿化,建立符合丘陵地区特点的村庄森林生态系统。村庄外围积极营造商品用材料、经济林果、苗木基地,把植树造林与发展林业产业有机结合,把绿化美化与发展庭院经济有机结合。因地制宜,适时适树。其绿化指标为:
1、村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
2、村域内道路绿化率达到90%以上;
3、利用“四旁”和荒坡沟滩地,发展村片林和林村林带,要求每个村庄村片林总面积不少于500亩,因地制宜发展“三小园”;
4、实现庭院绿化、美化和香化,每个农户栽植乔木树种10株以上,经济林果或花灌木5株以上。
5、通过道路沟渠林带与村片林建设配套,构建有地类特色的农田防护林体系。
五、绿化模式
(一)道路绿化根据道路宽度及村庄的经济条件,确定相应的道路绿化模式标准。一般机动车道可在两侧各栽1—2行行道树,不宜太宽,以方便农业生产、减少占用农田;非机动车道较窄的可在一侧栽植单行。以乔木树种为主,或乔灌结合,选择生长快、易成活、耐瘠薄、抗风折、病虫害少的乡土树种。在宽阔的道路上可选用树干挺拔、冠大的树种;在较窄的道路选冠幅小的树种;在高压电线下选用矮干树种或灌木。
(二)村片林和环村林带根据村庄的自然、经济和社会状况,选择相应的建设模式。
1、公共绿地型:在经济较为富裕的近郊型村庄,以吸引游客和为村民提供休闲游乐场所为目标,充分体现人本观念,充分运用园林建筑艺术,以选景为主,发挥多种功能。
2、经果林基地型:对大多数山区丘陵村庄,主要是利用村庄“四旁”,发展“三小园”。树种选择主要考虑经济效益、适应性和当地生产、生活习惯,兼顾绿化效果。
3、苗圃型:适合山区或有苗木生产传统的村庄,根据各种基地建设需求和绿化苗木市场需求进行建设,做好规划,保证整齐美观。
4、用材林基地型:在丘陵村庄,利用村前屋后人畜活动频繁、难以耕种的土地资源,在满足当地生产、生活用材的基础上,为社会生产提供商品材,也可与林业企业联营,共建工业原料林基地,药用林(药材)基地等。
(三)庭院绿化在植物配植上做到简洁自然,兼顾观花、观叶、观果和灾用,达到乔灌木结合、花卉草坪结合、平面绿化与垂直绿化结合、水生与陆生植物结合,主要有四种模式:
1、林木型:在面积较大庭院的房前屋后,选择景观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均较好的乔灌木树种,如银杏、水杉、广玉兰、桂花、香椿、樟树、枫香、棕桐、原朴等;
2、果树型:在面积较大的庭院,既可三五种果树混种也可成军一型小果园,品种可选板栗、桃、李、杏、柿、枣等;
3、花卉型:在面积狭小的庭院和喜爱花草的农户,既可露地也可盆栽,品种可选择腊梅、丁香、天竹、月季、丹桂、山茶花、杜鹃花,草皮地被可选马尼拉、三叶、葱兰、兰花等;
4、园林型: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小城镇型农村,庭院面积较大,可模拟园林造景,精选植物品种,建筑小型假山、喷泉、水池等。
(四)农田林网在平缓的丘岗区和平原区实施,林带设计应于害风方向垂直,主林带应栽植2行以上,选择抗性强的高大乔木意杨、水杉等。
(五)提岸绿化主要起水土保持作用,树种宜选择耐湿的柳树、水杉、枫杨、重阳木等。
(六)山丘绿化以巩固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成果为目标,林分郁闭度在0.5以下的加强封山育林管理,郁闭度0.3以下人工补植。
六、实施措施
(一)广泛动员,共同推进。各级绿化委、林业局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协调、规划设计、科技指导、种苗调剂等项工作;农业、交通、水利部门要积极参与,支持新农村建设;共青团、民兵、妇联组织积极兴建“青年林”、“三八林”等;教育部门要把村庄绿化与开展“我与小树同成长”活动结合起来,动员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绿化家园,美化环境活动。
(二)多方支持,增加投入。村庄绿化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部分,各级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要列出专项,在种苗和管护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各有关部门要把村庄绿化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项目内容之一,安排相应的投入;乡村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企业和大户的承包作用,明确责权利,自筹资金、劳力开展绿化。
(三)依法治林、巩固成果。认真落实“树随田走,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依据《森林法》等有关法规,及时发放林权证,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和造林积极性,依法打击毁林毁绿、乱砍滥伐等破坏行为,尤其要注重保护古树名木和“风水林”、“水口林”等传统生态景观。
(四)加强领导,确保质量。各级绿化委和林业主管部门以及派驻的新农村建设林业特派员,要把村庄绿化作为中心工作认真抓好,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集中精力认真抓好,并加强督查指导。造林要坚持标准,规范实施,精心组织,确保质量,全面推进生态六安的建设,形成村外森林环抱,村内花木成景,家家户户绿化掩映的格局。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建设富裕秀美的生态家园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