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的演变:
简化从总体上说,简化是汉字发展中体现出来的主要趋向。简化改变了笔画的造型和写法,为的是要加快书写速度。最初的简化主要是由图形为主转变为以线条为主,但同种字体亦存在着由繁到简的发展趋势。殷周之古体减为秦篆,秦篆减为汉隶,汉隶减为汉草(章草),汉草减为晋唐之草(今草);汉隶的体势变为楷书,楷书减为行书;宋元以来,又减省楷书,参取行草,变成一种简体(即所谓“破体”“俗体”“小写”)。这都是最显着的减省笔画。而篆与篆,隶与隶,草与草,简体与简体,其中尚有繁简之不同,总而言之,汉字的字体,在数千年中是时时被减省的。从殷周之古体变到宋元之简体,时时向着简易的方面进行,可说是没有间断。 简体字的大量流行是在唐宋以后。这时期,由于民间文学盛行,刻印技术进步,书籍出版大量增多,简体字也就在民间广为流行。在刘复、李家瑞编的《宋元以来俗字谱》一书中就收集到1,600多个简体俗字,但当时的简体字是难登大雅之堂的。 1909年,清末学者陆费逵在《教育杂志》创刊号上发表《普通教育应当采用俗体字》的文章,认为:“最便而最易行者,莫如采用俗体字。”“五四”以后钱玄同先生着文提倡简化字,认为汉字繁难是“学术上、教育上之大障碍”,汉字改革“已经到了火烧眉毛的地步”。他的《简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得到广泛响应,学界成立了汉字省体委员会,从此简化字运动蓬勃发展起来。到1936年容庚先生出版《简体字典》,已收简体字4,445个。1952年,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成立,陆续确定的简化方法是:采用普遍通行的简体字,用草书楷化加以增补,根据行草书和简体字的偏旁适当类推。经过数年反复酝酿,1956年公布了《汉字简化方案》,1964年编印了《简化字总表》。《简化字总表》收入2,236个简化字,笔画数平均减少5画多。 根据王均先生主编的《当代中国的文字改革》一书的分析,《汉字简化方案》收入的简化字可分为以下八类: 1.简省原字形体,如“医”作“医”,“疟”作“疟” 2.保持原字轮廓:如“肃”作“肃”, “伞”作“伞” 3.草书楷化:如“专”作“专”,“长”作“长” 4.采用古字体:如“丰”作“丰”,“从”作“从” 5.用符号代替原字的一部分:如“汉”作“汉”,“仅”作“仅” 6.另造新形声字:如“惊”作“惊”,“护”作“护” 7.同音代替:如“裏”作“里”,“几”作“几” 8.其他:如“旧”作“旧”,“灵”作“灵” 二、繁化汉字的结构会出现繁化的现象,因为有时为了区别、强调字音或字义,会给字形增加一些成分。例如为了区别被“假借”的独体字的各种字义,往往在独体字上加上声符或形符,产生了“形声字”。如“箕”字在古文字阶段就写作“其”,但后来它常被假借作虚词用“他的”的意思。为了区别字义,原先代表“簸箕”意义的“其”,反而要加上一个“竹字头”,写成笔画较多的“箕”。又如“然”,下部有个“火”,本义是“引火点着”“燃烧”,可是又常常被假借作代词“这样、那样”或形容词“对,是的”。这些假借意义甚至比本义更常用,后来用作本义时就再加“火”字旁作“燃”,形符“火”就变得重复了。 繁化使汉字的数量不断增加。例如,“辟”有多种意义,为了区别它们,人们把它们分别写成“僻”(偏僻)、“避”(躲避)、“辟”(开辟)、“譬”(譬喻)。这样,一个字变成五个字,因为“辟”字自身也仍在使用,如用“复辟”。 三、异体字汉字是用来记录汉语和传达汉语的工具。但是,在记录同样的汉语单词时,不同地方或不同的人会因为习惯问题使用一些不同的字。由于是记录同一个词,只是形体不同,因而这些词、字往往都会被社会承认,于是这些字之间就形成了异体的关系。汉字形体在发展演变过程中,是从异体繁多演变到字有定形的。甲骨文、金文中异体字就比较多。《甲骨文编》中收“鱼”字二十个,“马”字五十个。《金文编》中收“鱼”字三十九个,“马”字四十四个,而到小篆时就各采用一个。这也可以看作是汉字的简化。 四、古今字上古时代,特别是先秦时代,汉字的数量比后代要少得多。《说文解字》只收了9,353个字,到《康熙字典》已收汉字47,035个。一个原因是,新字随新事物的产生而产生,旧事物虽已灭亡,但其字却保留下来。另外,造字之初人们常用假借的方法使一字兼有数义,后来为了明确地传达语义,使文字易于辨认和区别,人们就将原先的字加上种种的部件,这样就产生了很多的新字。例如:“见、现”“受、授”“辟、避、僻”等。新字和原先的那个字在时间上有古今的差别,所以称为古今字。由于新字是在古字的基础上添加部首产生的,所以可以把这种变化看做汉字的一种繁化。 五、正俗字在中国古代社会,文字曾被统治阶级利用来进行文化统治。一般说来,在正式的场合下使用的汉字,形体结构和书写风格都必须是规范的,是官方所认可的,因此这些规范字可以被视为正体。现在我们能看到最早的汉字正体,应算是出现在商代中后期的青铜器上的铭文。当时又有一些讲求便捷但又被官方承认的字体,它们相对于正体文字,只保留了各自的“区别性特征”。这种字体多是由地位较低的人员书写,例如一般的史官、卜筮人员等。相对正体而言,这些字体比较大众化,可视为俗体。 事实上,在汉字的每个发展阶段都存在正体和俗体。小篆是秦朝文字的正体,而隶书就是当时的俗体。楷书作为其后直至今天广泛使用的正体,它是从后期汉隶的俗体,经过魏晋南北朝的演变才逐步定形的。正体、俗体的对立统一,彼此的消长转化,可以说是贯穿汉字发展史中的一条相当重要的线索。《说文解字》,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解说文字的书籍,里面收录篆文字九千三百五十四个,并说明其成立经过;另收重文(即附在篆文字头下的古籀异体字)一千一百六十三字。全书九千多个字头是根据五百四十个部首分部编排的,凡是与部首意义相类的字便归为一部。许慎总结了前人研究汉字结构规律的成果,提出了“六书”的理论。所谓“六书”,即指事、象形、会意、形声、转注、假借。前四书是造字之法,后二书是用字之法。《说文解字》的最后一篇是“序目”,内容包括许慎的序、部首目录、他儿子许冲上《说文解字》的表、汉安帝的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