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递交。
一、请认真阅读项目遴选通知。
二、网上报名
已获得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推荐资格的人员,请于2014年9月8日至9月15日登陆国家留学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按要求由所在单位留学主管部门在《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
网上报名时,申请留学身份为“硕士研究生”,申请项目名称“国外合作项目”,派出渠道“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青年领导者奖学金”,受理机构“直接上报基金委”。
注意事项如下:①基本信息一栏:电子信箱、移动电话请务必认真填写;②申请留学情况:具体研究方向“行政/地方行政/法律/经管”中四选一填写,计划留学单位对应遴选文件填写,计划出国日期“2015-10-1”,申请留学/资助期限12个月;③外语水平:托福/雅思等英语成绩,请务必详细填写分项分数;④国内导师情况可暂写“待定”,国外导师情况可暂写“NULL”。
二、申请材料
(一)中文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1、所在单位正式推荐公函(应有文头、文号、公章);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
※以上两份材料在网上申报后自动生成,请按要求填写、盖章。
(二)外方要求提交的材料(一式五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
1.申请表(见附件):※原件、复印件均须贴最近6个月内 6X4cm、上半身正面免冠同版照片;
2.最终毕业院校全学年成绩单:拥有硕士学位的申请人还需提交本科期间成绩单;
3.英文推荐信:※不用另装信封,由所在单位领导或原毕业院校老师出具。
4.健康诊断书(见附件):按要求体检并请医院填写盖章。体检结果一般需一周后才能拿,请先行体检同时准备其他材料。
5.最终毕业院校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
6.申请理由及赴日研究计划;
7.护照有效页复印件,如无护照者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8.英文成绩证明;
9.问答题(见附件);
其他(申请经管课程人员提交GMAT成绩,如无可不附)。
注:1)外方要求提交的材料按1-10顺序装订成册(共5册),均需用英文填写;如提供的材料为中文件需另附英文翻译件,且所有中/英文件均需加盖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公章。凡要求签名处,无论原件、复印件均须本人签名,不得复印。五份对外联系材料均交外方,请自留备份。
2)请将以上中文材料及外方要求提交的材料连同单位公函(含文头、文号、公章)一并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亚非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