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走如下程序:
1、女方到原户籍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改未婚为已婚。
2、准备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男方居委会证明与女方户籍证明,让后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递交申请书,填写相关手续。
3、审批被批准后,拿准迁证明到女方原户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4、准备好迁移证、男方户口本,到男方户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5、迁移成功后,女方重新办理身份证。
扩展资料
按照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申请登记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持有关证件和本人照片,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符合我国婚姻家庭法和民政部有关涉外结婚登记规定的,准予登记,并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依法不予登记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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