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内页丢失,本人持身份证去派出所补办,派出所给补办。
丢失补办方式:
找到单位管理集体户口的负责人,管理集体户口的人在微机调出信息,然后打一张的信息《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派出所在卡上盖章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由各级公安机关监督。各单位应当指派人员协助户籍登记机关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和公共宿舍进行户口登记。
所以集体户口的个人页丢失。必须持本人的身份证,集体户的原主页或者在集体户主页上加盖的单位印章副本,以及集体户所在单位发给户籍所在地区派出所的遗失证明位置以申请更换。
扩展资料:
办理户口申报时所需要的材料:
1、公民变更姓名、民族,更正出生日期;
2、国内公民收养子女落户登记;
3、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含农转非)落户;
4、复员、转业军人异地落户;
5、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异地落户;
6、其他依照规定需要上报县(市、区)以上公安机关审核、审批的户口申报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