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息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及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归职工个人所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每名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并按国家有关归定,每年06月30日,对往年结余的住房公积金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进行计息,产生的利息免征利息税,全部纳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今年6月30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为缴存公积金的职工结算利息165万余元,并已打印出账户余额单、利息单、对账单,单位和职工能方便地了解自已公积金缴存情况。 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确因资金困难的,可以申请提取自已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果不取,每年结算利息并且不用交纳利息税,尽可放心地存储在自已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到了退休的时候,连本带息一并退还。
扩展资料:
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登记开户流程:
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领取相关表格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设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提供:
(1)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表(加盖财务章);
(3)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名册(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财务章);
(4)法人身份证(行政事业单位带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5)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带机构成立文件)和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