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
★1990年9月4日国务院【国函84号】批复:
将成都市东城区、西城区和金牛区调整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和成华区,5个区的行政区域范围和区人民政府驻地是:
锦江区:辖原东城区的东糠市、天涯石北街、和平街、梓幢桥正街、春熙路、盐市口、人民南路、东丁子、王家坝街、水碾河、攩扒街、芷泉街、莲花池、牛市口、东风南路、伴仙街、沙河铺17个街道办事处、2个乡。区人民政府驻天涯石北街。
青羊区:辖原西城区的新华西路、白家塘街、北大街、东通顺街、忠烈祠街、鼓楼南街、西御河沿街、祠堂街、上汪家拐街、斌升街、黄瓦街、青羊正街、黄田坝13个街道办事处和原金牛区的苏坡桥、文家场2个街道办事处及苏坡、文家2个乡,共辖15个街道办事处、2个乡。区人民政府驻新华西路。
金牛区:辖原金牛区的茶店子、土桥、洞子口、抚琴、白果林、天回镇6个街道办事处,金牛、营门口、洞子口、天回4个乡和原西城区的北巷子街、乡农市街、西南交大小区、青羊北路、西安路、四川工业学院、人民北路、肖家村、火车站、解放路、曹家巷、驷马桥12个街道办事处,共辖18个街道办事处、4个乡。区人民政府驻茶店子。
武侯区:辖原东城区的望江路、致民路、小天竺、跳伞塔、玉林5个街道办事处,原西城区的浆洗街街道办事处,原金牛区的三瓦窑、石羊场、永丰场、蔟桥4个街道办事处及桂溪、石羊、永丰、蔟桥4个乡,共辖10个街道办事处、4个乡。区人民政府驻永丰场。
成华区:辖原东城区的椒子街、双桥子、双林村、猛追湾、跳蹬河、建设路、府青路、二仙桥8个街道办事处,原金牛区的保和镇、龙潭寺、青龙场3个街道办事处和圣灯、保和、龙潭、青龙4个乡。区人民政府驻二仙桥。
★攀枝花市仁和区所辖的红格、安宁、新民、新九、和爱5乡划归盐边县管辖。(1990年3月2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7号】批复)
1991:
★撤销阆中县,设立阆中市(县级),以原阆中县的行政区域为阆中市的行政区域。(1991年1月12日民政部【民行批2号】批复)
★巴塘县巴仲镇更名为夏邛镇。(1991年2月1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号】批复)
★同意盐边县人民政府驻地由健康镇迁至安宁乡大坪地。(1991年5月3日民政部【民行批11号】批复)
★广元市元坝区的竹园镇和建峰、碾子、七佛、马鹿、白家、金山子6乡划归青川县管辖,市中区的普广乡、下寺镇和元坝区的上寺6乡划归剑阁县管辖。(1991年7月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9号】批复)
★理塘县格则乡格木村划归巴塘县波密乡管辖。格木村划归巴塘县涉及的县界变更,按理塘、巴塘两县协议的格木村与理塘县则巴村界线勘定。(1991年7月2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30号】批复)
★1991年12月5日,民政部《关于四川省撤销纳溪县设立泸州市纳溪区问题的批复》(【民行批78号】):纳溪县尚不具备改设市辖区的条件,其行政区域以保留县的建制为宜。
★1991年12月29日,民政部《关于四川省撤销广安县设立广安市问题的批复》(【民行批98号】):广安县的行政区划以维护现状为宜。
1992:
★云阳县人民政府驻地由云阳镇迁至双江镇青龙嘴。(1992年1月27日民政部【民行批8号】批复)注:由于迁建工作需要较长时间,现仍驻云阳镇。
★撤销永川县,设立永川市(县级),由省直辖,以原永川县的行政区域为永川市的行政区域。(1992年3月9日民政部【民行批25号】批复)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驻地由上新街迁至南坪万寿桥。(1992年3月1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10号】批复)
★撤销江津县,设立江津市(县级),由省直辖,以原江津县的行政区域为江津市的行政区域。(1992年8月4日民政部【民行批88号】批复)
★撤销合川县,设立合川市(县级),由省直辖,以原合川县的行政区域为合川市的行政区域,原县辖的13个区公所同时撤销。(1992年8月4日民政部【民行批89号】批复)
★将达县罗江镇、蒲家镇、魏兴乡、新村乡、东岳乡,共48村、445村民小组、2居民委员会划归达县市管辖。将达县市南外镇和西城街道所属的金华、南坝2居民委员会,共15村、117村民小组、3居民委员会划归达县管辖。(1992年9月1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75号】批复)
★同意撤销绵阳市市中区、设立涪城区、游仙区。涪城区辖城厢、城北、工区、南山、朝阳5个街道办事处和石塘、丰谷、塘汛、永兴、吴家、杨家、青义、城郊、金峰9个乡镇,区人民政府驻原绵阳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驻地;游仙区辖涪江街道办事处和游仙、石马、忠兴、新桥、石板、魏城、徐家、沉抗、刘家、玉河、小枧沟、柏林、松垭、太平14个乡镇,区人民政府驻开元。(1992年10月30日民政部【民行批127号】批复)
★巴塘县所属的茨巫、白松乡及贡波乡的贡波、自桑村划归得荣县管辖。茨巫、白松乡及贡波乡的贡波、自桑村划归得荣县管辖后的县界变更,以1992年11月3日巴塘、得荣两县协议的茨巫、白松乡与巴塘县中咱乡之间的乡界和贡波、自桑村与巴塘县热思村之间的村界勘定。(1992年11月1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172号】批复)
★撤销万县地区及万县市、万县,设立万县市(地级),辖原万县地区的开县、忠县、梁平、云阳、奉节、巫山、巫溪、城口8个县。新设立万县市3个市辖区:龙宝区、天城区、五桥区。龙宝区辖龙宝镇、武陵镇、19个乡、3个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驻龙宝镇;天城区辖天城乡等31个乡、3个镇、1个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驻天城乡;五桥区辖五桥镇等5个镇、43个乡,区人民政府驻五桥镇。万县市人民政府驻龙宝区的高笋塘。(1992年12月11日国务院【国函194号】批复)
★梓潼县城关镇更名为文昌镇。(1992年9月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53号】批复)
★眉山县人民政府驻地眉山镇更名为东坡镇。(1992年9月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59号】批复)
★双流县城关镇更名为东升镇。(1992年9月1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124号】批复)
★岳池县城关镇更名为九龙镇。(1992年9月2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81号】批复)
★营山县城守镇更名为朗池镇。(1992年9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95号】批复)
★夹江县城关镇更名为漹城镇。(1992年9月2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106号】批复)
★新津县武阳镇更名为五津镇。(1992年10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136号】批复)
1993:
★撤销资阳县,设立资阳市(县级),由省直辖,以原资阳县的行政区域为资阳市的行政区域。(1993年1月16日民政部【民行批5号】批复;1993年1月1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3号】批复)
★资阳县城关镇更名为雁江镇。(1993年2月1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1号】批复)
★将重庆市南桐矿区更名为万盛区(1993年2月16日民政部【民行批42号】批复;1993年2月2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9号】批复)
★苍溪县的小新乡划归广元市元坝区管辖。(1993年4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号】批复)
★1993年7月2日国务院【国函96号】批复:
1.设立广安地区。广安地区辖南充地区的华蓥市、广安县、岳池县、武胜县和达县地区的邻水县,地区行政公署驻广安县浓回镇。
2.撤销南充地区、南充市、南充县,设立南充市(地级)。
3.南充市设立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市人民政府驻顺庆区。顺庆区辖北城、中城、西城、东南4个街道办事处和李家、芦溪、搬罾、潆溪4个镇及共兴、顺和、双桥、金台、新建、舞凤、华凤7个乡,顺庆区人民政府驻人民东路;高坪区辖高坪、龙门、长乐、东观、青居、小龙、江陵、胜观、石圭9个镇和会龙、走马、黄溪、浸水4个乡,高坪区人民政府驻高坪镇;嘉陵区辖金宝、里坝、龙蟠、双桂、西兴、大通、安羊、金凤、曲水、李渡、吉安、安福12个镇和三会、太和、礼乐、大兴、一立、龙岭、木老、世阳、盐溪、火花、文峰11个乡,嘉陵区人民政府驻火花乡。
4.南充市辖原南充地区的南部县、营山县、蓬安县、仪陇县、西充县和新设的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原南充地区的阆中市由省直辖。
★撤销巴中县,设立巴中市(县级),以原巴中县的行政区域为巴中市的行政区域。(1993年7月2日民政部【民行批136号】批复;1993年7月2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436号】批复)
★1993年7月5日国务院【国函98号】批复;1993年7月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436号】批复
1.设立巴中地区。巴中地区辖达县地区的巴中市、通江县、南江县和平昌县。巴中地区行政公署驻巴中市.。
2.将达县地区、达县市更名为达川地区、达川市。达川地区辖达川市、达县、宣汉县、开江县、万源县、大竹县、渠县和白沙工农区。达川地区行政公署驻达川市。
★撤销万源县和白沙工农区,合并设立万源市(县级),以原万源县和白沙工农区的行政区域为万源市的行政区域,市人民政府太平镇,原万源县的9个区同时撤销。(1993年7月14日民政部【民行批151号】批复;1993年7月2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435号】批复)
★撤销彭县,设立彭州市(县级),以原彭县的行政区域为彭州市的行政区域。(1993年11月18日民政部【民行批232号】批复;1993年12月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32号】批复)
1994:
★调整攀枝花市各区的行政区划:(1994年2月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1994]7号】批复)
1.东区辖原所属的僳果、密地、攀枝花、炳草岗、大渡口、向阳村、枣子坪、长寿路、南山、弄弄坪10个街道办事处和仁和区的银江乡(新庄村除外)、前进乡的炳草岗村和大渡口村的渡口、酸枣树、老熊箐3个村民小组。
2.西区辖原所属的玉泉、清香坪、河门口、格里坪、陶家渡、大宝鼎、摩梭河7个街道办事处和仁和区的平江乡及银江乡的新庄村。
3.仁和区辖原所属的仁和镇和务本、新生、同德、新华、民政、福田、太平、永福、大田、啊喇、平地、大龙潭、鱼塘、前进、中坝、总发16个乡及东区的金江、大河中路2个街道办事处。
★绵竹县城关镇更名为剑南镇。(1994年3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1994]17号】批复)
★撤销简阳县,设立简阳市(县级),以原简阳县的行政区域为简阳市的行政区域。(1994年4月5日民政部【民行批53号】批复;1994年4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142号】批复)
★撤销南川县,设立南川市(县级),以原南川县的行政区域为南川市的行政区域。(1994年4月5日民政部【民行批54号】批复;1994年6月1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46号】批复)
★撤销邛崃县,设立邛崃市(县级),以原邛崃县的行政区域为邛崃市的行政区域。(1994年6月6日民政部【民行批[1994]88号】批复;1994年6月1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1994]247号】批复)
★撤销崇庆县,设立崇州市(县级),以原崇庆县崇州市的行政区域为的行政区域。(1994年6月10日民政部【民行批[1994]91号】批复;1994年6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1994]270号】批复)
★中江县城关镇更名为凯江镇。(1994年8月1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1994]45号】批复)
★1994年12月17日国务院【国函138号】批复:
1.同意扩大重庆市市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地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的行政区域,市中区更名为渝中区。
渝中区辖原市中区的七星岗、较场口、解放碑、朝天门、望龙门、南纪门、菜园坝、两路口、王家坡、上清寺、大溪沟11个街道办事处和从沙坪坝区划入的大坪、化龙桥2个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驻和平路。
江北区辖华新、石马河、大石坝、观音桥、五里店、寸滩、江北城7个街道办事处和唐家沱镇,从南岸区划入的郭家沱街道办事处,从江北县划入的鱼嘴镇、复盛镇、五宝乡。区人民政府驻华新街。
南岸区辖南坪、龙门浩、海棠溪、玄坛庙、弹子石、大佛段、铜元局、花园路8个街道办事处和南坪、南山、峡口、涂山、鸡冠石、黄桷桠6个镇,从巴县划入长生桥、迎龙、广阳3个镇。区人民政府驻南坪万寿桥。
沙坪坝区辖小龙坎、沙坪坝、磁器口、井口、廖家溪、石井坡、童家桥、渝碚路、天星桥、土塆、新桥、山洞、歌乐山13个街道办事处和覃家岗、歌乐山、井口3个镇,从巴县划入陈家桥、曾家、西水、土主、青木关、凤凰、回龙坝8个镇和中梁乡。区人民政府驻小龙坎。
大渡口区辖新山村、跃进村、九宫庙3个街道办事处,从九龙坡区划入茄子溪街道办事处和八桥、胜利2个镇,从巴县划入跳蹬镇。区人民政府驻新山村。
九龙坡区辖杨家坪、谢家塆、石坪桥、黄桷枰、中梁山5个街道办事处和就龙、华岩、2个镇,从沙坪坝区划入石桥铺街道办事处、石桥镇,从巴县划入西彭、铜罐驿、陶家、白市驿、巴福、走马、金凤、含谷8个镇和石板乡。区人民政府驻杨家坪。
北碚区辖天生、朝阳2个街道办事处和歇马、龙凤桥、天府、童家溪、澄江、蔡家岗、东阳、北温泉、施家梁9个镇,从江北县划入水土、复兴、静关、柳荫、三圣、偏岩6个镇和皮家山、石坝2个乡。区人民政府驻碚峡中路。
2.同意撤销江北县、巴县,设立渝北区、巴南区。
渝北区辖原江北县的两路、沙坪、回兴、石坪、龙溪、人和、大竹林、礼嘉、鸳鸯、木耳、王家、兴隆、茨竹、大塆、中河、龙兴、洛碛、石船、麻柳沱、统景、大盛21个镇和古路、高嘴、水庆、石鞋、华秦、天堡寨、舒家、关兴、张关、明月、龙安、白岩、黄印、悦来14个乡。区人民政府驻两路镇。
巴南区辖原巴县的鱼洞、鹿角、惠民、木洞、青山、丰盛、双河口、麻柳嘴、二圣、五布、东泉、姜家、天星寺、天赐、接龙、小观、花石、石龙、石滩、一品、安澜、跳石、圣灯山、百节、界石、南彭、公平27个镇和清溪、清和、白鹤塘、凉水、双新、和平桥、龙岗、陈家、仁流、南龙、忠兴、石岗12个乡,从九龙坡区划入李家沱、土桥2个街道办事处和花溪、南泉2个镇。区人民政府驻鱼洞镇。
3.经上述调整,重庆市共辖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万盛、双桥、渝北、巴南11个区和长寿、綦江、潼南、铜梁、大足、荣昌、璧山7个县。江津、合川、永川3个县级市由省直辖。
1995:
★同意将丰都县人民政府驻地由名山镇迁至汇南乡秀才湾。(1995年3月31日民政部【民行批25号】批复;1995年5月1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157号】批复)
★调整内江市市区的行政区域:(1995年9月1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37号】批复)
1.将市中区的沱江河以东的国光、椑木镇所属的行政区域划归东兴区管辖。
2.将原东兴区的沱江河以西的凌家镇、朝阳镇、永安镇(不包括沱江河以东的原水晶乡)、金安镇、靖民镇、沱江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划归市中区管辖。
★撤销什邡县,设立什邡市(县级),以原什邡县的行政区域为什邡市的行政区域。(1995年10月27日民政部【民行批76号】批复;1995年11月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456号】批复)
★1995年11月5日国务院【国函106号】批复;1995年12月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518号】批复:
1.同意撤销涪陵地区、涪陵市,设立地级涪陵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枳城区。
2.涪陵市新设立枳城区和李渡区。枳城区辖原县级涪陵市的敦仁、崇义、荔枝、江东4个街道办事处和黄旗、龙桥、白涛、焦石、珍溪、清溪、南沱、百胜8个镇及山窝、罗云、卷洞、丛林、仁义、中峰6个乡,区人民政府驻中山东路;李渡区辖原县级涪陵市的李渡、蔺市、马武、新妙、龙潭、青羊、石沱、堡子、镇安、义和、致韩11个镇和明家、增福、两汇、石龙、同乐、酒店6个乡,区人民政府驻李渡镇。
3.涪陵市辖原涪陵地区的垫江县、武隆县、丰都县和新设立的枳城区、李渡区。原涪陵地区的南川市由省直辖。
★涪陵市将枳城区的龙渡镇划归李渡区管辖;将李渡区的酒店乡划归枳城区管辖。(1995年12月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87号】批复)
★1995年12月24日国务院【国函132号】批复:
1.同意市中区更名为江阳区;撤销纳溪县,设立泸州市纳溪区;设立泸州市龙马潭区;泸县人民政府驻地由原市中区新街子街迁至泸县福集镇;对江阳区、纳溪区、泸县的行政区域作相应调整。
江阳区:辖原市中区的南城、北城、大山坪、茜草4个街道办事处和邻玉、蓝田、泰安3个镇及沙湾、华阳2个乡,泸县的弥沱、通滩、况场3个镇和石寨、黄舣、分水岭3个乡,原纳溪县的江北、石棚2个镇和丹林乡及棉花坡乡的石岭、红光、宝珠、新华、东风、火车、战斗、红星8个村。区人民政府驻市府路。
龙马潭区:辖原市中区的小市、高坝2个街道办事处和罗汉、鱼塘2个镇,泸县的石洞、胡市、特兴3个镇和安宁、金龙2个乡。区人民政府驻新街子街。
纳溪区:辖原市中区的安富街道办事处和邻玉镇的先农、紫阳2个村,原纳溪县的护国、花果、大渡口、白节、合面、上马、打古、丰乐8个镇和棉花坡乡、龙车、渠坝、新乐、乐登5个乡,区人民政府驻友谊街。
泸县:辖福集、嘉明、喻寺、得胜、青龙、牛滩、兆雅、玄滩、太伏、云龙、石桥、毗卢、奇峰、潮河、云锦、立石16个镇和大田、天文、方洞、百和、玉河沟、顺河、雨坛、海潮8个乡。县人民政府驻福集镇。
3.经上述调整,泸州市辖泸县、合江县、古蔺县、叙永县、江阳区、纳溪区和龙马潭区。
1996:
★1996年8月3国务院【国函63号】批复;1996年9月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574号】批复:
1.撤销德阳市市中区,设立旌阳区和罗江县。
2.旌阳区辖原市中区的旌阳、红旗、建设、工农村、工农桥5个街道办事处,八角井、天元、扬嘉、景福、孝感、孝泉、柏隆、黄许、德新、寿丰、通江、新中、双东13个镇,城区、旌阳、东河、和兴、东泰、袁家、孟家7个乡,区人民政府驻旌阳街道办事处署前街50号;罗江县辖原市中区的罗江、略坪、金山、鄢家、蟠龙、德安、新盛、慧觉、御营、文星10个镇,大井、广福、回龙、白马关4个乡,县人民政府驻罗江镇。
★将万县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区委托重庆市代管。(1996年9月5日党中央、国务院批复;9月15日正式实行)
★1996年10月5国务院【国函80号】批复;1996年10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658号】批复:
1.撤销宜宾地区和县级宜宾市,设立地级宜宾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翠屏区中心街19号。
2.宜宾市设立翠屏区,以原县级宜宾市的行政区域和人民政府驻地为翠屏区的行政区域,翠屏区人民政府驻人民路19号。
3.宜宾市辖原宜宾地区的宜宾县、江安县、珙县、兴文县、长宁县、筠连县、南溪县、高县、屏山县和新设立的翠屏区。
★撤销绵竹县,设立绵竹市(县级),以原绵竹县的行政区域为绵竹市的行政区域。(1996年10月8日民政部【民行批72号】批复;1996年10月1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650号】批复)
1997: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撤销原重庆市。
2.重庆直辖市辖原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所辖行政区域。
3.重庆直辖市设立后,由国务院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对其管辖的行政区域的建置和划分作相应的调整。
★1997年5月30日国务院【国函41号】批复:
1.设立眉山地区,管辖从原乐山市划出的眉山、洪雅、丹棱、彭山、仁寿、青神6个县,地区行政公署驻眉山县东坡镇。
2.调整后的乐山市辖市中、五通桥、沙湾、金口河4个区和夹江、犍为、沐川、井研、马边、峨边6个县(自治县),代管峨眉山市(县级)。
★同意将达县人民政府驻地由达川市荷叶街迁至达县南外镇。(1997年6月5日民政部【民行批13号】批复)
★1997年10月31日民政部【民行批23号】批复:同意调整蓬溪县行政区域,设立大英县。
调整后的蓬溪县辖下东、罗戈、吉星、新星、板桥、槐花、黄泥、荷叶、农兴、金花10个乡和赤城、天福、常乐、宝梵、明月、吉祥、大石、新会、文井、鸣凤、任隆、三凤、高坪、群利、蓬南、红江(不含文武、永和、夏家沟3个村)16个镇。县人民政府驻赤城镇。
大英县辖原蓬溪县管辖的通仙、金元、智水3个乡和玉峰、象山、卓简井、天保、蓬莱、河边、隆盛、回马8个镇以及原红江镇的文武、永和、夏家沟3个村。县人民政府驻蓬莱镇。
★同意南坪县更名为九寨沟县。(1997年12月15日民政部【民行批27号】批复)
1998:
★1998年2月26国务院【国函15号】批复:
1.同意调整内江市行政区划,设立资阳地区,将内江市的安岳、乐至2个县和代管的资阳、简阳2个市(县级)划归资阳地区管辖。地区行政公署驻资阳市雁江镇。
2.调整后的内江市辖市中、东兴2个区和资中、隆昌、威远3个县。
★1998年7月31日国务院【国函60号】批复:
1.撤销广安地区和广安县,设立地级广安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广安区广福镇。
2.广安市设立广安区,以原广安县的行政区域为广安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浓回镇。
3.广安市辖原广安地区的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和新设立的广安区。原广安地区的华蓥市由省直辖。
1999:
★1999年6月20日国务院【国函51号】批复;1999年6月2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国函133号】批准;
1.同意撤销达川地区和县级达川市,设立地级达州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通川区荷叶街。
2.达州市新设通川区,以原达川市的行政区域为通川区的行政区域,将达县的双龙乡划归通川区管辖。区人民政府驻西外镇。
3.达州市辖原达川地区的达县、宣汉县、开江县、渠县、大竹县和新设立的通川区。原达川地区的万源市由省直辖。
2000:
★将安县人民政府驻地由安昌镇迁至花荄镇(2000年5月26日民政部【民发129号】批复)
★2000年6月10日国务院【国函60号】批复:
1.撤销眉山地区和县级眉山县,设立地级眉山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东坡区。
2.眉山县设立东坡区,以原眉山县的行政区域为东坡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东坡镇。
3.眉山市辖原眉山地区的仁寿县、彭山县、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和新设立的东坡区。
★2000年6月14日国务院【国函66号】批复:
1.撤销雅安地区和县级雅安市,设立地级雅安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雨城区。
2.雅安市设立雨城区,以原县级雅安市的行政区域为雨城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沙湾路。
3.雅安市辖原雅安地区的芦山县、石棉县、名山县、天全县、荥经县、宝兴县、汉源县和新设立的雨城区。
★2000年6月14日国务院【国函69号】批复:
1.撤销巴中地区和县级巴中市,设立地级巴中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巴州区。
2.巴中市设立巴州区,以原县级巴中市的行政区域为巴州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巴州镇。
3.巴中市辖原巴中地区的南江县、平昌县、通江县和新设立的巴州区。
★2000年6月14日国务院【国函71号】批复:
1.撤销资阳地区和县级资阳市,设立地级资阳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雁江区。
2.资阳市设立雁江区,以原县级资阳市的行政区域为雁江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雁江镇。
3.资阳市辖原资阳地区的安岳县、乐至县和新设立的雁江区。原资阳地区的县级简阳市由省直辖。
★将剑阁县人民政府驻地由普安镇迁至下寺镇(2000年6月21日民政部【民发152号】批复)
★同意自贡市人民政府驻地由自流井区解放路迁至大安区丹桂大街。(2000年6月25日国务院【国函82号】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