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可以从单位提取、自己直接提取或者委托他人提取。
具体步骤:
一、准备材料。
(一)单位提取。
应持有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及来办理的工作人员的身份证件。
(二)本人提取。
1、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出具调档函。
2、档案人的劳动合同。
3、或用工备案。
4、社保证明。
(三)委托他人提取。
1、委托人单位出具的提(调)档函。
2、委托人的委托书。
3、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填写信息。
按要求在提档簿上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及档案去向信息。
三、档案交接。
工作人员将检查档案的密封情况,对未密封好或破损的档案进行密封,并盖章,然后转交给来办理的人员。
扩展资料:
提取档案注意事项:
1、个人档案交接到手后,请当场再次检查,如发现仍有未密封好或破损的情况,请当即向工作人员反映处理,提档离开后档案室将概不负责。
2、对密封好的档案,不得私自拆封、涂改,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提取的档案,请及时交到所需档案的单位保管。
档案工作接收单位(具人事管理权限的)或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商调函”。人档案是记载你个人成年后(高中毕业)的经历。你就业、出国、调转工作、失业、再就业乃至退休,都需要的,是个人必不可少的身份证明材料。
个人档案,原则上是不能存放在个人手中的,但现在由于种种原因,有时落到了个人手中,但一当有了着落,必须尽快交到单位里。
个人拆了档案,再交给相关单位时,好多单位是不接收的。那样,就比较麻烦了,不过可以向单位说清楚,原先封存的相关材料没有缺少,千万别说谎,拆了就是拆了,因为人家能看出来,原先封的印开启了,所以必须如实说来,好好央求,一般单位是能接收的。
参考资料来源:金昌市人民政府—档案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