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澳门警察所属是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警察局,便简称司警,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安司辖下的刑事警察部门,负责侦查以及打击犯罪行为。
澳门有司法警察局和治安警察局。司警是专责预防和调查犯罪,协助司法当局的刑事警察。治安警的主要职能包括:维持公共秩序及安宁;预防、侦查及打击犯罪;维护公共及私人财产,管制非法移民,负责出入境工作以及管制及监察车辆与行人之通行。
澳门司警历史:
1960年08月19日,澳葡政府设立了司法警察署,相当于葡萄牙司法警察厅厅长或督察职权的助理督察领导。
1971年10月12日,司法警察署升格为厅级部门。司法警察厅厅长由检察院检察官以定期委任方式出任。
1975年12月19日,司法警察厅升格为司级部门。
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司法警察司更名为司法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