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部交易损益,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前,我国仅对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进行了会计规范,并且将未实现损益的抵销全部调整合并净利润。
当时受母公司理论的影响,计算合并净利润时已扣除少数股东损益,故未实现损益的抵销不会影响少数股东损益;而对于投资企业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的处理,未进行规范。
2007年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对权益法的规范进一步完善,新准则有关理念及规定导致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的会计处理发生了相应变化。
扩展资料:
实施新会计准则对抵销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的影响
1、对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内部交易损益的影响
对于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的抵销,在不同合并理论下的处理是有区别的。在母公司理论下,母、子公司之间内部交易按母公司拥有的权益比例抵销;在经济实体理论下,母、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100%抵销。实施新会计准则对内部交易的抵销应体现经济实体理论的特征。
2、对抵销投资企业与合营及联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损益的影响
解释公告1号对抵销投资企业与合营及联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损益的有关规定,体现出我国会计规范对权益法的进一步完善,从不完全权益法转化为完全权益法;有利于统一权益法在个别表与合并表中的处理原则;有助于遏制利用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调节利润的现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未实现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