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乘车后
1、旅客购票后乘车前未办理车票挂失补办手续或者乘车后丢失车票的,应当另行购票。在列车上自丢失站起(不能判明时从列车始发站起)补收票价,核收手续费。旅客补票后又找到原票时,在乘车站可按规定办理退票手续;
2、在列车上,应主动向列车长声明,列车长编制客运记录交旅客,作为在到站出站前向到站要求退还后补票价的依据。退票核收退票费。旅客在到站出站后提出的,不予退票。
二、乘车前
1、旅客购买实名制票后丢失车票时,可不晚于票面发站停止检票时间前20分钟到车站售票窗口办理挂失补办手续。办理时,须提供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原车票乘车日期和购票地车站名称等,经车站确认无误后,须按原车票车次、席位、票价重新购买一张新车票。旅客持新车票乘车时,应向列车工作人员声明;到站前经列车长确认该席位使用正常的,将开具客运记录交给旅客
2、旅客应在到站后24小时内,凭客运记录、新车票和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退票窗口办理新车票退票手续,按规定核收补票的手续费。超过规定时间提出的、原车票已经退票的或者已经挂失补办的,不办理挂失补办手续。办理时,原车票已经改签的按改签后的车票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扩展资料:
出现以下行为时,乘客除了要办理补票、收取手续费外,铁路部门还会加收已乘区间票价50%的费用:
1、乘客无票乘车时,要补收乘车站至到站的车票票价。持失效车票的乘客按照无票处理。
2、乘客使用伪造的或涂改的车票乘车时,铁路部门会按照无票处理并送交公安部门。
3、乘客持站台票上车并在开车20分钟后仍不声明的,也按无票处理。
4、乘客使用低等级的车票乘坐高等级的列车、铺位、座席时,补收所乘区间的票价差额。
5、乘客持儿童票、学生票、残疾军人票,但检票时无法提供规定的减价凭证或不符合减价规定的,按照全价票价补收票价差额。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