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面材料需要哪些?
高校应届毕业生的书面报名材料包括:
①《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所在院校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复印件)、“三好学生”证书复印件;
④学生成绩单;
⑤院校学籍部门出具的高校录取名册复印件(用以证明学校录取批次);
⑥报考A01-A05职位的研究生考生,还应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经院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的书面报名材料包括:
①《2018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④毕业院校学籍部门出具的高校录取名册复印件(用以证明学校录取批次);
⑤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与有关主管部门签订的聘任合同或工作服务协议复印件;
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获得过县级以上表彰的有效证明材料;
⑦毕业院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复印件)、“三好学生”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毕业院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A4纸张打印或复印。资料不全、不合规范或逾期不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材料收取时间截止2018年3月12日),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