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我觉得你大概有点钻牛角尖了。
“军警”本身是个合成词,意思就是“军人和警察”,这和“士兵”、“官兵”等词汇是一样的——义务兵和士官是两回事,但是统称“士兵”;军官和士兵是两回事神握,但是统称“官兵”。既然没人觉得“士兵”这个词有问题,那么为什么不能接皮瞎带受“军警”呢?
军人和警察联合行动的事情多了(比如查处假冒军车),媒体对这些事通常都回有所报道,但是决不会燃芦写成“某某警备区纠察、武警某某总队纠察、某某省公安边防总队纠察和驻地公安交警支队联合查处假军车、违章军车”,只会写成是“军警联合查处假冒、违章军车”。前者一来太占篇幅、二来就算说得再细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看懂,后者就简单多了、明白人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其次就是那些真不懂的了(包括很多媒体记者),完全是信口开河的乱说一气,最典型的就是把纠察说成是“军警”。其实对这些事又何必放在心上呢?自己知道不就行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