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
云南省人社厅发布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综合考虑国家和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周边地区情况及企业承受能力。经省政府批准,云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
一类地区:1670元;
二类地区:1500元;
三类地区:135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
一类地区:15元;
二类地区:14元;
三类地区:13元。
一类地区
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和安宁市、嵩明县
二类地区
昆明市所辖其他各县、区;其他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县(市、区);其他设市城市及玉龙县、德钦县
三类地区
其他各县适用单位
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月最低工资 调整前调整后
一类地区1570元1670元
二类地区1400元1500元
三类地区1180元1350元
小时最低工资调整前调整后
一类地区14元15元
二类地区13元14元
三类地区11元13元
一类地区
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和安宁市、嵩明县
二类地区
昆明市所辖其他各县、区;其他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县(市、区);其他设市城市及玉龙县、德钦县
三类地区
其他各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