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澳门出入境事务厅规定:持中国护照(或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旅客,除有效护照(或往来台湾通行证)外,还须具备有效进入外国的签证(或入台许可)及运输凭证(如机票)方可获准过境进入澳门,最多可获5天逗留许可。
这里的过境不仅指去程,也指返程,机票可以是单程。 如果申请人入台证都已经办理好了,可以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与入台许可,在澳门过境或停留。
扩展资料
往来港澳通行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有效期为5年,成年人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签注分为探亲签注(T)、商务签注(S)、团队旅游签注(L)、个人旅游签注(G)、其他签注(Q)和逗留签注(D)。持证人须在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有效期内,按照规定的次数和停留时限往来香港或者澳门。
来港澳前,必须取得内地公安部门签发有关来港澳目的签注(如团队旅游、个人旅游、商务或其他签注等)。
持中国公民有效护照经香港前往其它国家或地区的过境旅客如能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包括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证件及供海外旅游并已经确认的续程车/船/机票,可在每次入境时获准在港逗留7天而无需事先领有进入认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