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最大的区别是公司是“法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法人”中的一种,所谓的“法人”,就是通过法律规定拟制的“人”,它具有自然人的特征。法人有独立的财产、独立的组织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这些分公司都没有。
分公司属于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好比是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的关系,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订各种合同,合同签订完以后,所有的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这么样理解会更通俗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