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临时号牌的使用带有时限性和区域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申领条件:
1、从车辆购买地驶回使用地时,需在购买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2、车辆转籍,已缴正式号牌时,需在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以便驶回本地;
3、在本地区未申领正式号牌的新车,需驶往外地改装时,需在本地申领临时号牌,改装完毕,在当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回原地区;
4、在本地购车要驶往外地时,需到本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往外地;反之相同。
5、尚未固定车籍需要临时试用的。
6、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扩展资料:
临牌申领类型:
“天蓝底纹黑字黑框线”的临时行驶车号牌:仅限于本市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棕黄底纹黑字黑框线”的临时行驶车号牌:供机动车跨市行驶使用。
“棕黄底纹黑字黑框线(试)”的临时行驶车号牌:仅限于试验用机动车使用,在临时号牌的右侧印有“试”字字样。“棕黄底纹黑字黑框线(超)”的临时行驶车号牌:特型机动车使用,即指轴荷和总质量超限的工程专项作业车和超长、超宽、超高的运输大型不可解物品的机动车。在临时号牌的右侧印有“超”字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