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时仲裁流程:准备材料,申请仲裁,做出审理决定,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调解,调解不成,裁决,不服裁决起诉。
准备材料: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证据包括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申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1..提交申请,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组建仲裁庭。
3.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5.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诉讼的流程:
1、起诉和受理。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审理前的准备。正式审理之前人民法院还要做—些准备工作,比如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组成合议庭,开展调查或委托调查,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等。
3、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时,按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证言书证等证据、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的顺序进行。进入法庭辩论后,先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然后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再由各方相互辩论。
4、依法做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